第九十四章 突破口

    “我们不可能让你取走任何货的!!”富山抛下这样一句话,随后就扬长而去。剩下巡查队的成员,把守住工厂的大门。

    “你们怎么这样!”宫川提高了声音道。

    但是没有办法,在工会人士的死守之下,提货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行人只好折了回去。

    在回去的路上,丹羽也禁不住问道,“说句实话,我不太明白现在工会发起罢工的原因。现在日钢财务这么困难,这对挽救企业的困境,有帮助吗。如果说是为了争取工资待遇,改善劳动环境,发起罢工还可以理解,现在这个节骨眼,罢工到底还有什么意义。”

    “工人代表,不一定就是代表工人。”北原的眼中,闪烁过寒光,“日钢走到今天这一步,工会没有问题,也是不可能的。”

    “你的意思是——”丹羽听到北原的这个说法,感到有些惊讶,“难道说工会也有可能和企业高层联合起来,进行贪腐?!”

    “严格来讲,不是工会,是工会最上层的干事们。”北原说道,“你还记得吗。我们要求撤销部分不合理的商业合同里面,有一些实际上,也与这些工会的干事相关。总之,这里面的关系非常复杂,不是我们这些外部人能够厘清的。”

    “但他们可是……可是工会的干事……”宫川有些不可置信道。

    “不要以为是工会的干事,就如何。”北原继续道,“近年来,工会的干事也有因为贪腐被抓进去,比如滥用工会的成员费。”

    “人性之恶,就是如此。它不会因为你的信仰、国别、阶层、性别、财富、种族而改变。只要你是人类,那就是平等的肮脏、自私、邪念、堕落。”

    北原不带有感情的语调响起道。

    ……

    ……

    ……

    晚上,江藤律师事务所。

    “难道,我们就没有什么办法了吗。”宫川在办公桌,放下了厚重的材料,两道娥眉不自觉地耷拉了起来。

    丹羽也陷入了沉默。

    的确,眼下的情况非常不好处理。

    重整方案的通过势在必行。

    内阁的工作组都已经出动了。

    这是不可能有任何转折出现的。

    没有人能够对抗内阁的权力。

    重整方案一旦通过,那么车间承包商和供应商这类小债权人的利益将会完全被牺牲。到底下一步,该怎么做。

    “这次,是要输了吗。”丹羽不自觉地说道。

    “我们当然还有办法。”北原的声音冷不丁地响起道。

    听到这里,宫川和丹羽,都同时打了一个激灵。

    “是什么办法?!”两个人都异口同声道。

    北原看着面前两人,沉声说道:

    “破产取回权。”

    【破产取回权】

    【破产程序启动之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置,除了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必须按比例,平等清偿债权人。但是,有一种情形是例外。那就是破产企业中如果存在其他人的财产,那么这些财产的所有人可以行使取回权,直接取回,而不需要如同债权人一样,进行平等受偿。】

    “这是什么?”丹羽追问道。

    “简单来说——”北原说道,“打个比方,你把黄金首饰交给一家金铺去加工。然后,这家金铺破产了。黄金首饰并不属于金铺的破产财产,而是属于你的财产。因此,你就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你的首饰。”

    “日钢案件也是如此。”北原道,“车间承包商,也参与了大量对车间的投资。许多车间的生产线、设备、系统,实际上是车间承包商的财产,而不是日钢的财产。此外,还有很多原料、销售往别家企业的钢材,这些都是承包商的财产。因此,车间承包商,可以对此行使取回权。”

    北原的话音落下。

    宫川和丹羽都张大了嘴巴。

    北原提供了一个极为巧妙的方案,绕过了破产法对债权清偿的限制。

    的确,车间承包商,损失最大的就是在车间的投资。

    如果能够以行使取回权的方式,抱住在车间的生产设备,那么车间承包商就不至于血本无归!

    更为重要的是——

    内阁工作组出具的重整方案,根本不会影响取回权的行使。

    不管重整方案怎样削减小债权人的利益,都无法阻碍取回权。

    像是在暴雨深山之中,忽然又出现了一条通往山下的路。

    在绝境处又逢生!!!

    北原同时还拿起了一份合同,“我们的运气还相当好。记得之前,日钢拖欠车间承包商的款项吗。日钢的法务,自作聪明。你可以看到他们的合同是怎样写的。”

    “合同里写道,钢材交付之后,日钢就具有付款义务,但是需要等钢材质量进行检测,款项才能给付。在确定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之前,钢材结算款转入日钢专用账户,由日钢替承包商暂为保管。”

    “你看到合同措辞了吗。合同写的是,日钢替承包商保管款项。也就是说在专用账户的钱,已经是承包商了,而不是日钢的了。即,承包商可以在破产程序中,对这些结算款也一并行使取回权。”

    “日钢的法务当初这样草拟合同,可能是想要规避欠付款项的逾期利息。但是,现在这个写法,正好能被我们用上。”

    这个年轻男律师,找到了当前案件的一个突破口。

    他发现了日钢合同的一个致命缺陷。

    里面采用了“日钢代为承包商保管结算款”的说法。

    这样一来,就有了行使取回权的依据。

    不仅仅是对生产设备行使取回权。

    对结算款项也能够行使取回权!!!

    这意味着北原,现在能够跳过银行等大债权人,直接取回属于车间承包商的款项!!!

    命运就是如此弄人。

    在最没有希望的时刻,却发现了决定胜负的一手!!北原等人,又开始准备起来,整理着提出取回权诉讼的资料。在经历了破产申请、银行抵押权、债务抵销之后,现在来到了取回权之役。

    对于北原等人而言,这是日钢案件的最终之战!(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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