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六十六章.经年之变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此前的林朝辞只是背过这首诗,明白其中的意思。

    但要说体会,还是差了点。

    毕竟,像穿越之前,虽然他也有在外地求学的经历,但逢年过节还是会回家的,最常见的就是寒假和暑假,哪怕上了大学,该回家还是要回家的,不至于说两个假期全在外面兼职,再加上他有一些兴趣爱好,自己琢磨着写了几本网文,虽然赚的钱不是很多,但比起那些在夏天里还要穿着玩偶服做兼职的人,还是很惬意的,而且,写网文的优点就在于相对自由,给个电脑,甚至给个手机,连上网或开个流量,随时随地都能写,在寝室里写可以,放假回家之后写也是一样的,所以,也就不用考虑放假能否回家的问题了。

    而在穿越之后,明摆着回不去了。

    起码是暂时回不去了。

    要说对这首诗有所感悟,纯属扯淡。

    除非他能回去。

    或许能更深一步的了解这首诗。

    虽然在穿越之后,他也不是没有房子住了,但众所周知,房子跟家是两码事,哪怕他重新组建家庭,毕竟,这一路走来,跟他有瓜葛的女孩不在少数,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对故土的那份留恋,或者说,对曾经的记忆持有怀念。

    说白了,如果他真的回去了。

    回到穿越之前的那个老家。

    看到的却不是自己记忆中的景象。

    而是被改造后的高楼大厦。

    他必然会感觉到失望。

    要是那时的他还保留着实力,他甚至会做出武力施压的手段,要求把这片区域还原成其原本的模样,或者说,还原成自己记忆中的模样。

    归根结底,人性如此。

    都想要获得,不喜欢失去。

    不过,理论上说,失去是没办法的。

    这个世界的规则是弱肉强食。

    而不是每个人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

    因此,一切的失去都可以总结为实力不足的结果。

    就像武力施压这种手段。

    看似不行。

    区区一个人。

    怎么可能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前提下影响这个区域所有人的生活,甚至是让当地的各方面力量配合,乃至一国,甚至是一个星球上的所有力量为之协助,不计代价的进行修复工作?

    但现实是完全有可能!

    假设他有爆星级别的战斗力。

    一拳打爆星球的那种。

    就算他说,我是全人类的祖宗,全人类都不得不承认,因为没人想死,起码多数人不想死,即便有少数人不服,也会被多数人镇压,胁迫服从,毕竟,你想死的话可以随便找个地方,我们可以放下助人情节尊重你的选择,但你不能因为不服从让我们所有人跟着陪葬。

    因此,拥有力量很重要。

    至于说,没有力量该怎么办……

    显然是服从。

    或者说,接受这种变化。

    因此,虽然在穿越之后,他有了很多房子,但那些房子里蕴含的都只是他记忆中的一部分,跟代表着源头的家是两个概念,而像眼下的萧家,或者说乌坦城,虽然也不是他的故乡,但该说不说,转世投胎附带的代入感确实不是单纯的穿越能比拟的,虽然不至于有多大的感伤,但产生些许的感慨确实是合理的。

    望着乌坦城门口的行人与车马。

    身穿黑袍的林朝辞双手插兜。

    一旁,是同样身穿黑袍的小蝶。

    同样默默注视着这一切。

    其实,用黑袍来形容两人的着装并不准确,因为在黑袍之下,两人另有一身武者的劲装,护臂和护腿一个不缺,包括束腰,也就是腰带,都是按照标准的戎装模式所配置的,所谓的黑袍更多的只是黑色斗篷,虽然这样的着装放在现代会有些奇怪,但放在这个超凡者横行的世界里,放在这个种族各异审美各异的背景下,也就不怎么奇怪了,反而很正常。

    说白了,作此打扮的人不在少数。

    见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像林朝辞与小蝶这样的打扮,在边境和森林周围,尤其是塔戈尔大沙漠周边,极其常见,是不少雇佣兵最喜欢的配置,方便行动和作战。

    黑色的斗篷有利于在夜间行动。

    而且,还能有效避免尘土的侵袭。

    不少特制的斗篷,也就是由魔兽皮毛制作而成的,甚至可以被当做软甲使用,对剐蹭类型的攻击拥有极强的抗性,甚至能在一定程度上免疫水火,另外,当遇见难缠的对手时,还可以将斗篷摘下,用以遮挡对手的视线,给自己创造机会,虽然这一招对境界比较高的修士没什么用,但对斗王以下的修士来讲,以此让敌人手忙脚乱一秒钟,还是能做到的。

    而在战斗中,一秒钟足以分出胜负。

    另外,斗篷还能起到遮掩身形的作用。

    比如说,在斗篷的内部加装肩甲。

    就可以让一个女子的背影看上去像是男子的背影。

    只要再戴上面具。

    把声线改变一下。

    基本上就能以假乱真。

    除此之外,还可以掩饰一些武器。

    虽然兵器这种东西在高层之间的流通性并不是很好,斗灵以下的修士使用兵器的倒是很多,但到了斗灵境界之后,也就是能够斗气化兵之后,修士所使用的武器就都是斗气凝聚而成的了,可以随心所欲的变换,除非是那种镶嵌了高阶魔核兵器,不然,根本不足以让修士动心,再加上很多丹药也需要魔核作为原材料,兵器的普及性也就被进一步削弱了。

    因此,掩饰兵器的这个功能也就不怎么重要了,更何况,一些造形比较奇特的兵器也没办法掩饰,说白了,藏个匕首或短剑很容易,藏个手弩就比较有操作性了,要是换成长刀或长剑,包括林动的战戟和萧炎的巨尺,这种东西根本没法藏,充其量是被收到随身携带的储物器具里,等需要的时候再拿出来使用。

    但问题在于,有这个配置的人不多。

    储物器具,比如说纳戒。

    并不是什么烂大街的东西。

    哪怕是最便宜的纳戒。

    内部空间一立方米的那种。

    其价格也足以兑换一枚三品丹药,或是二品当中比较罕见的那种,不是几个金币或几十个金币就能拿下来的,少说也要上百枚金币,按照斗破位面的购买力来算,这就相当于上百万,一枚金币约等于一万块钱,一枚银币约等于一百块钱,一枚铜币则是一块钱左右,换算率基本在一百,小小的一枚纳戒就需要上百万,确实不是一般的修士能购买的起的。

    换个角度来说。

    能买得起纳戒的修士本身也不需要遮掩自身形体。

    都是那种能混出头的人物。

    参考云岚宗。

    别说外门弟子了。

    哪怕是内门弟子,也都没配备。

    纳戒这种东西只在长老阶段和执事阶段完成了列装,也就是说,确保云岚宗的每一位长老和执事都有纳戒,但云岚宗的长老加起来还不到十人,所有的执事加起来也不到一千人,足以看出纳戒这种东西在价格上的定位如何。

    对大部分雇佣兵来说。

    斗篷还是很有用的。

    而且,斗篷最大的优势在于价格。

    几枚银币就能买一套。

    还能后期改装。

    比如说,在上面绘制一些图案,用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包括自己隶属于哪一支佣兵团,在外出执行任务时,能快速辨别敌我双方的身份。

    不过,像以上这些功能,都是林朝辞和小蝶用不到的,他们能用到的功能,也可以说比较看重的功能,仅仅是斗篷在防尘的效果上有比较明显的提升,另外,这两件斗篷都是林朝辞改装过的,在防御力上也拥有不错的表现。

    而今,林朝辞和小蝶也已经长大了。

    林朝辞十五岁。

    远远看上去,貌似十七八岁。

    小蝶二十二岁。

    正值妙龄。

    看上去倒是比较年轻。

    主要跟小蝶是娃娃脸有关,看上去总感觉比较小。

    明明是二十二岁的年纪。

    看上去反而像是十八九的小女孩。

    再加上她的身高一般。

    跟发育的比较快的林朝辞站在一起,反而相得益彰,被林朝辞反超了半头,像这样的少年少女在任何地方都不少见,自然不会引人注意。

    至于修为,就更不用说了。

    要是城门口的这些人能看出一位斗王和一位斗皇的真实修为,只能说明,要么城门口的这些人不简单,都是斗王或斗王以上的强者,要么林朝辞和小蝶刻意释放气息让这些人感知。

    而且,就算是后者。

    对周围人的要求也是极高的。

    说白了,一位斗皇释放的气息显然强于一位斗王。

    但不管是斗皇还是斗王。

    释放出的威压给那些普通人的感觉都是天崩地裂。

    更深一层的差别他们着实难以感知。

    再加上林朝辞和小蝶本就是小透明。

    之前在萧家中就是这样。

    除了日常的吃饭。

    剩下的时间几乎不出门。

    萧家内认识他们的人都不多。

    萧家之外认识他们的人就更不说了。

    少的不能再少。

    跟前些年四处扬名的萧炎截然不同。

    因此,被人看穿这种事也就仅仅存在于假设之中。

    “自我当年六岁外出。”

    “前往云岚宗。”

    “又在八岁时去往中州历练。”

    “至如今的十五岁而归。”

    “九年的时间,转瞬即逝,似乎只过去了九天而不是九年,可谓是就差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了。”

    沉吟良久,林朝辞才如此笑道。

    领着小蝶,向城内走去。

    观察起了城内的变化。

    小蝶也是如此。

    先是恍惚了一下。

    而后,才观察起了如今的乌坦城。

    很多变化都是在无声无息中发生。

    和多年前的乌坦城相比。

    如今的乌坦城明显富饶了不少。

    而这一切的变化都跟乌坦城中间的拍卖场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或者说,正是因为有了这座拍卖场,乌坦城的经济流通才明显的好了起来。

    “五年前所建吗?”

    林朝辞若有所思的看着不远处那座富丽堂皇的拍卖场,小蝶则在一旁予以补充,远远的指着拍卖场上方悬挂的那个徽章,示意道:“少爷您看,是米特尔家族的家徽,也就是说,这座拍卖场是由一位米特尔家族的嫡系成员所建造的,但按理来说,乌坦城地处内陆,没什么特色产物,又不是什么重城或靠近交通要道,在这里建造一个拍卖场纯粹是赔本买卖,哪怕做的再好,也仅仅是小赚一笔,米特尔家族应该不至于看不到这一点才对啊……”

    米特尔家族的商业确实遍布加玛帝国。

    拍卖场虽然是商业的一部分。

    但跟寻常商业走的是两条路线。

    因为拍卖场需要环境和客人的支撑。

    同样是一枚四品丹药。

    在一座重城里,或是在加玛帝国的首都里,随随便便就能拍到上万枚金币,但在乌坦城这种小城里,能拍到上千枚金币已经相当不错了。

    原因就在于大家没钱。

    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没钱。

    而是大家都掏不出来上万枚金币。

    过于珍贵的拍品就算抬上来了,也会因为底价太高而流拍,对任何一个专业的拍卖师而言,这都是一种隐晦的质疑,对他们能力的质疑。

    所以,拍卖场往往会建立在经济中心或政治中心。

    拍卖师也都是挤破了头往这种环境的拍卖场里去。

    试图证明自己的价值。

    试图拍出更高的价格。

    给自己争取升职加薪的机会。

    米特尔家族敢把一位嫡系下放到乌坦城建造拍卖会,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常理,如果这个嫡系真的是烂泥扶不上墙,米特尔家族只需要给口饭吃就行了,完全没必要让其操办,毕竟,众所周知,不怕富二代吃喝玩乐,就怕富二代创业,指不定突然赔一笔大的进去,但如果这个嫡系有能力,哪怕是米特尔家族想让其从基层做起,也没必要把这个嫡系安排的这么低,低到了几乎没有升值空间可言。

    “这是打压。”

    “也是逼迫。”

    看过原著的林朝辞很清楚内幕。

    摇摇头。

    简单的解释了一下。

    随后,抬眸,微微一笑:“也罢,就当落下一枚闲子,小蝶,跟我去看看这座拍卖场的主人……”

    求订阅。(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
这篇小说不错 推荐
先看到这里 书签
找个写完的看看 全本
(快捷键:←)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如果您认为诸天:从斗罗开始落墨不错,请把《诸天:从斗罗开始落墨》加入书架,以方便以后跟进诸天:从斗罗开始落墨最新章节的连载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