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现场南边的杂草丛里发现了一个塑料瓶,瓶身上有你和刘强的指纹,瓶口有刘强的唇纹。”
“是刘强带来的。”赵刚解释道,“他来的时候手里除了酒和花生米,还拿着一瓶矿泉水,说是怕喝酒太渴。我们争吵的时候,他把瓶子扔在了地上,我后来踢了一脚,瓶子滚到了杂草丛里。瓶身上的指纹,应该是我踢的时候沾上的。”他的供述与技术科检测结果完全一致——瓶内残留液体为普通矿泉水,瓶口唇纹与刘强的完全吻合。
雨越下越大,赵刚的头发和衣服已经完全湿透,但他仿佛没有察觉,继续说道:“我把刘强埋好之后,就沿着灌溉渠往西边跑,跑的时候还摔了一跤,把膝盖上的伤口又磕破了。我不敢走大路,怕被人看到,就从荒地绕回了废品收购站。当时宿舍里的周大发他们正在打牌,我进去的时候浑身是泥,他们问我怎么了,我就说不小心摔进了沟里,他们也没多想。”
“你回到收购站之后,有没有处理身上的血迹和凶器?”张林追问,这是确认犯罪事实的关键环节。
“我把沾血的工装脱下来,藏在了收购站后院的废品堆里,想着等风头过了再烧掉。”赵刚说道,“那把刀我用自来水冲了一下,藏在了宿舍床板底下。第二天早上,我趁周大发他们没醒,偷偷把刀拿走,扔到了西坡煤矿的废弃巷道里——那里以前是用来存放石膏粉的,刀扔在里面应该没人能找到。”
小王立刻安排两名队员前往西坡煤矿的废弃巷道,按照赵刚的描述寻找凶器。与此同时,张林继续问道:“你从刘强身上拿走的工资款呢?我们查到你10月20号给你堂兄赵强转了五千元,这笔钱是不是从刘强身上搜走的?”
“是。”赵刚低下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刘强的裤子口袋里有一沓现金,大概八千多块钱,应该是他提前从矿上预支的工资。我当时想着,反正他已经死了,这笔钱留着也没用,就拿走了。后来我给赵强转了五千,剩下的三千块钱用来买火车票和路上的开销了。”他的供述与赵强的证词以及银行流水记录完全吻合,进一步印证了犯罪事实。
“你在埋尸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刘强衣服上的破口?”张林拿出死者衣物的照片,“他的上衣左胸位置有一个3.5厘米×2.8厘米的破口,边缘呈锯齿状,符合锐器划割特征。”
赵刚接过照片,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是我刺他的时候划开的。当时刀刺进去之后,他挣扎的时候衣服被刀刃划破了,破口的位置和刀的形状应该是一样的。”他的描述与法医对伤口形态的鉴定结果完全一致——破口位置与左肺下叶的刺伤位置对应,边缘形态符合楔形刃口的特征。
此时,前往废弃巷道寻找凶器的队员传来消息,他们在巷道深处的石膏粉堆里找到了一把黑色折叠刀,刀柄上的花纹与赵刚描述的完全一致,刀刃上残留的微量血迹经过初步检测,与刘强的DNA匹配。小王将这个消息告诉赵刚时,他的身体彻底瘫软下来,被身旁的民警扶住才没有摔倒。
“赵刚,你再仔细想想,还有没有遗漏的细节?”小周翻看着现场勘查记录,逐一核对赵刚的供述,“比如你埋尸的时候,有没有移动过刘强的身体?他的姿势是蜷缩的,这与你说的‘倒在土坑里’是否矛盾?”
“不矛盾。”赵刚解释道,“我盖土的时候,怕他的身体露在外面,就用脚把他的腿蜷起来,让他侧躺在坑里,这样更容易用土盖住。”他的供述与法医对尸体姿态的分析完全一致——尸体蜷缩状态为死后人为移动所致,并非生前原始姿态。
张林补充道:“我们通过蝇蛆发育情况和玻璃体钾离子浓度见测,确定刘强的死亡时间为10月16日凌晨2点至4点,你回到收购站的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左右,中间这几个小时你在干什么?”
“我在宿舍里坐立不安,一直等到凌晨三点多才敢睡觉。”赵刚说道,“周大发他们打牌打到凌晨四点,他们可以作证,我期间没有离开过宿舍。刘强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我离开现场之后,可能是因为失血过多慢慢死去的——我当时太慌张了,以为他当场就死了。”这个细节也与法医鉴定结果相符——刘强的胸腔积血量为300毫升,不足以立即致命,属于失血性休克死亡,死亡过程持续了1-2小时。
雨渐渐小了,天边泛起了一丝微光。赵刚站在土坑边,把整个杀人、埋尸的过程又详细复述了一遍,每一个细节都与现场勘查、法医鉴定以及证人证言完全吻合。当他说到最后“我知道错了,我对不起刘强,对不起他的家人”时,已经泣不成声,瘫坐在泥泞的土地上。
小王让民警将赵刚架起来,准备押回支队。张林走到土坑边,看着被雨水冲刷的泥土,心里感慨万千——这片看似普通的农田,承载着一段血腥的罪恶,也记录着刑侦任员一个多月的艰辛付出。从无名尸的身份确认,到线索的层层排查,再到最终将凶手抓获,每一步都充满了挑战,但他们始终没有放弃,因为他们知道,真相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车队驶离柳林村时,太阳终于穿透云层,洒在湿漉漉的农田上。赵刚坐在囚车里,看着窗外渐渐远去的玉米地,脸上没有了之前的麻木,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悔恨。而小王、张林和队员们则在警车里整理着指认现场的笔录和证据,他们知道,这起横跨两省的杀人案终于可以尘埃落定,刘强的在天之灵也终于可以安息了。
回到刑侦支队后,技术科对新找到的折叠刀进行了详细检测,确认刀刃上的血迹和组织残留均为刘强所有,刀柄上的指纹与赵刚完全吻合。至此,所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赵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