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这里没有中间余地

    余切为这种“外国的月亮就是圆”的情况搞得焦头烂额。

    波哥大当街就有枪声,近年来经济增长率陷入倒退,毒贩的军队可以使政府下台。

    你特么竟然觉得还不错!

    这一次的访问,除了维系和以哥伦比亚为首的文学外交关系,还有最关键的“破冰之旅”。

    事情也很简单,就是一帮人在美国相聚之后,互相表达同胞的情谊,交流一下文学见解,接着回国成为破冰英雄就行。

    在这期间,如果有人能顺便在美国这个世界最强国刷一些声望,那就更加完美了。因为在这个文学交流底下,其实还有一个“谁的文学更牛逼”这么一个隐性任务要通关。

    目前当然是都觉得自己牛逼,不分上下。如果有人刷出来了成绩,那自然是更要受到嘉奖的。

    余光钟肯定是一个爱国的诗人,但他并不是一个在内地看来无瑕疵的人。就算是在岛内,也有很多人并不服他,认为他是一个十足的政治投机者。

    比如此次对面访问团中的李傲,他就曾因余光钟对政治过于谄媚,而写了很多文章抨击他。

    余光钟也确实是写过……

    那么,李傲就没什么瑕疵吗?

    李傲更是一个烂人,他干过的毁三观的事情简直罄竹难书,属于华人文化圈中的“拉美人”,他说不定会踩一踩内地作家呢?或者,他开始口嗨,说一些不太好见报的话题呢?

    更何况,还有一个无政府主义者聂华令,这个人也拉出了一帮圈子。

    ……

    总之,情况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

    而访问团中却有一些傻子,万一跑到聂华令那边去写一些坑爹的文章,做猪队友,或者直接突发恶疾,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什么逆天的话……让余切这个访问团团长怎么面对?

    余切只能经常开会,强调这件事情。“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一定要保持警惕!我们虽然交流,但也要时刻清醒,我们的立场是什么?”

    钱忠书负责唱红脸,会议结束之后,把余切的会议精神,用一种更柔和的方式传达给每一个人。

    但是,钱忠书也觉得余切似乎强调的有点太过。

    作为一个和马识途有些关联的上一辈人,钱忠书劝道:

    “余切,你还是没有学到你老师的圆滑。他虽然批评形式主义,但他自己却是很会来事儿的。”

    “你这样不断的强调,质疑那些老同志的立场,让他们脸上也很没有光彩。”

    余切听后十分难绷啊。

    好嘛。连钱忠书也这样。

    余切就想了个招整钱忠书。

    钱忠书最近在研究甲骨文,研究《周易》。

    他参观哥伦比亚的博物馆,发现当地拉美土著文化中,竟然有那么一些原始符号,和中国夏商时期的某些符号类似。

    他觉得这事儿太有意思了,怎滴能这么巧呢?

    访问团中,没有几个够格欣赏他的研究成果,但他又忍不住卖弄一下子,就来找余切发表成果。

    余切评论道:“我也赞同你,但我认为还要再扩大一点,不要怕扯到蛋。”

    “你要扩大到什么程度?”钱忠书喜气洋洋。

    “我认为,美洲文明是中华文明的后裔,在数千年前,有一批夏商时期的人……或者是更久远的人,向北穿过今天的白令海峡,来到了美洲,带来了中原大地上的农耕技术和文明成果。”

    “而后,因为美洲的地质文化条件,以及气候条件和东亚很不一样,使得他们的文明暂时停留在了我们当时的阶段。”

    钱忠书大吃一惊:“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想要表达什么?”

    “说明美洲乃是我们的应许之地,我们并非是去访问,而是回祖宗的老地方来了。”

    “犹太人可以离开土地数千年后,凭借一本经书回到那个地方,宣布自己的所有权。你这些难道不是证据吗?美洲丰饶的土地,早已经流着炎黄子孙的血。”

    钱忠书汗如雨下:“你怎么能这么看待我的研究成果?你是要害我!”

    余切当即笑道:“你看,这就是胡说八道的后果。虽然话是我说的,结果是你在承担。”

    钱忠书为人十分谨慎,余切这个玩笑给他吓到了。于是,钱忠书后来成了访问团的政委,每天不厌其烦的强调立场问题,强调交流也要过脑子。

    反而是余切开始扮红脸,希望钱副团长不要对大家太苛刻。

    “你不要对我们的老同志那么不信任,老同志不应该为难老同志!”

    四月中旬,余切已经翻译了不少拉美文豪聂鲁达的著作。

    稿子经过校对之后,都发回了国内,成了余切文学生涯中少数的译著。

    王濛调侃他:“你已经彻底成了拉美文学专家了,上次碰到领导还说,希望你回来给他们培训。”

    聂鲁达于72年拿到诺奖,生平以诗出名。所以翻译他的文章比较快。

    翻译聂鲁达诗作的过程中,余切更深一层的了解到拉美的历史,以及拉美文豪为啥通通表现出在两性上的极度开放:

    说起来,这和殖民者居然也有关系!

    拉美这个地方混血儿非常的多,黄的、白的、黑的……大家平等的生活在一起,比美国更有资格称之为民族大熔炉。

    历史上,拉美本地的土著应该是黄种人。最早一批殖民美洲大陆的西方白人到达这个地方之后,带来了黑奴,黑奴又和其他被征服的土著结合,剩下黄黑人……这成为拉美“黑色”的来源。

    而后,这些有统治权的白人,征服这一片土地之后,又和当地比较漂亮的土著联姻,为这片大陆染上白色。

    还不仅于此,黄黑人又和黄白人结合,这就造成血脉进一步变得复杂。

    与此同时,白人并不把自己的“混血族裔”当做自己的亲生子,在他们眼中,这仍然是稍微比奴隶高一些的另一种奴隶,他们从中挑选出漂亮的有血脉的奴隶——尽管这些奴隶是他们的亲生子!又继续的结合,生出近亲,这些近亲仍然是奴隶,奴隶主让近亲们进一步配种,就像是动物一样。

    这成为拉美在两性上“不可思议的开放”的文化根源。

    他们这种在“性”上的混乱,本质上仍然是被彻底征服,被暴力催生出的苦果,社会秩序已经全然失控,在这里成长出的是不同于其他任何大陆的秩序。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就写了许多乱来的情节,很多人看到这,就觉得马尔克斯又在魔幻现实主义,而实际上这确实是马尔克斯所见到的现实。

    事实上,马尔克斯的外祖母和外祖父就是表兄妹的关系。因此,他在《百年孤独》中一开篇就写道,何塞和他的表妹乌尔苏拉结了婚。

    ……

    余切蹲在哥伦比亚翻译聂鲁达的诗,也有点龙场悟道的意思。

    聂鲁达这人一开始写情诗的,后来做游击队就写战争诗,做国会议员就写政治诗……啥啥都能写上一笔。

    从前余切照搬、改编,化用……如今这一套在西方文学界吃了闭门羹,他得跟聂鲁达一样,结合文化背景研究出一套新解法。

    否则,甭说改编和化用了,就是直接字对字翻译都要暴雷。

    这儿有个例子:钱忠书的老婆杨江。

    余切和钱忠书聊天,谈到了杨江准备翻译的柏拉图短篇对话《斐多》,这一译本后世被公认为最差的译本。

    全篇充斥胡编乱造,牵强附会。杨江所接触的《斐多》版本,是个拉丁文写出来的版本,杨江因为不懂拉丁文,选择翻译英文版,直接限制了译本所能达到的高度。

    接着,作为在英国牛津留学多年的大拿,她竟然也有诸多基本文化常识不懂。

    比如,她把“music”直译为“音乐”,而这一个词实际上是古希腊文mousikē的演变而来,在文中指的是“治愈心灵的活动”,可翻译为教育;非要找一个具体的活动来表示“教育”的话,一般也是指文学而不是音乐。

    钱忠书道:“我说了,她的水平不及我的百分之一!”

    然后,马尔克斯得知余切在研究拉美文学很兴奋,对余切开启特训:以海明威的写作方式来要求自己。

    海明威的写法就是现代文学的“学院派”。

    马尔克斯的《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就是对海明威化用而来,因为这种“学院派”的写作手法,再加上个人的天赋,使得马尔克斯成为西方世界中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

    余切学习这一套写作模式之后,进展飞快,他脑海里有无数经典西方名著作为参考。要论人形AI,他要比钱忠书更厉害。

    “你正在沿着我原先走过的路前行。”马尔克斯见状称赞道。

    余切忍不住问:“我现在学的这些,说到底是一种西方文学的写作手法,它并不影响我创作国内的,我只能在写英文,或者是其他语言的时用到,是不是太狭隘了。”

    马尔克斯摇头道:“海明威是一个公认的红色主义者,他因此被当局监控,患上了抑郁症和极度焦虑……我曾经去美国访问,在一家很高端的酒店内,我发觉那个唱片机十分奇怪,当我拆开唱片机之后,发现那里面是一个纽扣般大小的监听器。”

    “我因此勃然大怒,但大家都在搪塞我,没有谁给我一个公道。然后我只好把文章写到美国的报纸上,大骂了一通,引发了一些不大的影响,为我自己讨回一些公道。”

    “加博,你的意思是……”

    马尔克斯说:“你有一把ak,端在你手上就是中国人的,端在我手上,就是哥伦比亚人的。”

    余切顿时了然。

    他至此再也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全身心投入到写作技法的钻研中。

    马尔克斯是一个记者,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流浪过,总结出一套通用模板——基本上就是海明威写作方式的改良版。

    他用这种“屠龙术”武装自己,使得他获得了超越于其他拉美文豪的盛名。尽管他的在后世看来很晦涩,在当年的可读性却很高,令一个外国人也能看得如痴如醉。

    现在,余切只缺少一个锻炼的机会,这机会很快就到来了。

    哥伦比亚作为热带国家,四月份已经开始进入到雨季,这地方单日出现过上百毫升的降雨量,是标准的大暴雨。访问团一行人所居住的波哥大差点内涝,新闻上有报道,死了十多个人。

    大家在酒店里面,通过电视台看到这一新闻,被新闻中低矮的房屋震撼了,这些房屋大多是由木材和层板筑成,一旦有大暴雨,就像是风刮走落叶一样,水流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要被摧毁。

    政府起初想要救济这些贫民,然而哥伦比亚是一个中央秩序并不强的地方,除了大毒枭巴勃罗之外,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势力,每条街有每条街的家族……他们如同跗骨之蛆,趴在贫民的脑袋上吸血,任何钱都会被拿走。

    新闻上很快有“赈灾款被贪污”的消息,反复经历几次之后,政府只好无可奈何的宣布,救助到此结束。

    访问团中的一些人,在离开哥伦比亚前,才开始意识到哥伦比亚并不像他们想的那么美好。

    余切也关注到了这个事情,和马尔克斯谈到这种怪现象——当局轻而易举的屈服了。

    马尔克斯不以为然:“这种事情在哥伦比亚每天都会发生。曾经有个大法官,判处了毒枭手下的死刑,然后他的妻子和女儿都被杀掉,尸体上满是被蹂躏的痕迹,毒枭继续逍遥法外。”

    “你问我们这里为什么有那么多凶杀案?因为当我们愤怒时,只有用子弹表达自己,这里没有中间的余地。”

    “要么屈服,要么打光子弹。”

    余切和马尔克斯说话的地方,还是原先那个餐馆。他们离开这个餐馆后不久,当地发生了大屠杀事件,一名中年男子枪杀了29名陌生人。

    余切匆匆赶到现场,凭借马尔克斯的面子,他很快得知事情的全貌。凶手生于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曾是一名美国退伍军人,在越南战场拼搏过。

    回到家乡后,在一所学校担任英语老师,收入微薄,生活穷困潦倒。这个人最骄傲的是为漂亮国卖过力,然而哥伦比亚并没有人欣赏他这一点。

    于是他选择大开杀戒,他杀掉的同胞,比他作为军人的战果还要多得多。

    因为被枪杀的人太多,这事儿立刻登上了拉美各大媒体的新闻。美国那边也有广泛报道。

    余切一边为哥伦比亚发生这种破事儿惋惜,一边反应过来:退役老兵,漂亮国,数十人的枪杀案,巨大的舆论热度……这是极佳的创作素材。(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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