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奕淡定地说:“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如果审黄艳丽最后审出来不是她把付大庆从宏城叫过来的话,那恐怕我们就得进行全市范围内的大规模排查了。当然,如果我们吴队那边顺利的话,估计明天就能从付大庆口中挖出这个最初雇佣他的人是谁了。”
郭援朝的脸色凝重,原本因为潘宏杰他们的案件进展而感到欣慰的想法,现在也消失了。
真要这样的话,市里给的七天限期破案,不知道够不够。
他打定了主意,如果真的走到了这一步,那就只能拿着已经查出来的案情去市里哭惨了,让市领导再宽限两天。
潘宏杰忍不了了,让人去门口看看老陈他们带人回来没有。
郭援朝问还有没有人要做补充的,没有的话就散会,抓紧时间该查的查,该确认的确认。
一屋子人,陆陆续续地往外走。
郭援朝把潘宏杰叫了出去,单独谈话。
夏宇一脸崇敬地看着周奕,显然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
刚要开口,周奕就拍了拍他的肩膀会心一笑。
周奕转身出了市局大楼,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刚才二队的办公室里人太多了,待得又有点久,空气浑浊导致脑袋昏昏沉沉的,连思维都变慢了。
外面已是夜色沉沉,周奕深吸了一口气,突然感觉空气里有点湿润。
“不会又要下雨了吧?”周奕抬头看看天,黑沉沉的。
他是真的不喜欢安远这地方的天气,雨下起来没完没了的,让人心情烦躁。
不过空气里的水汽倒是让他的脑子清醒了不少,他抽出一根烟点燃,然后开始思考前面自己的推测。
如果雇佣付大庆来安远杀人的另有其人的话,那可能性有两种。
第一种,这个人可能是郑光明。
郑光明有可能是知道了自己老婆和大儿子的事情,加上财产的事,和白秀秀的出现等综合原因,导致了他对黄艳丽动了杀心。
郑天蓝再没用,毕竟是他的亲儿子。
郑天玉就算不是他的儿子,那也是他的孙子。
只有黄艳丽,是外人。
可以杀!
如果郑光明想买凶杀人,通过什么方法找到付大庆这样的人,应该不难。
但从最终的结果来看,很可能是付大庆和李有强去杀黄艳丽的时候,杀手的职业修养不够,被黄艳丽给高价收买了。
然后转头就杀了郑光明和白秀秀。
如果是这样,周奕觉得这案子就有点扯了,堪比电视剧的剧情。
不过上一世他见过比这更离谱的案子多得是,事实就是,再牛叉的编剧也编不出现实的荒唐。
而第二种,可能这个买凶的,另有其人。
而且应该是五六年前和付大庆曾经有过一些来往的人,只有这样,付大庆才愿意接这活。
毕竟杀人不是打人,半路出家的杀手,是需要心理建设和信任基础的。
周奕其实更倾向于第二种,不过要是这样,那这案子恐怕到这一步也就结不了案了,除非付大庆主动交代。
一想到付大庆,他就想到了吴永成他们,算算时间应该到陆江了吧。
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付大庆?如果是的话,这时候应该在审讯中了。
他掏出电话准备打给陈严,问问情况。
刚要拨号,电话就响了。
是乔家丽打来的。
“喂,乔姐。”
周奕刚喊了一句,就发现电话那头的背景音有些嘈杂,又有些熟悉。
“周奕,我们已经在来安远的火车上了。”乔家丽说,“我和许念一起。”
“这么快?”周奕一惊,“还以为你们明天一早来呢。”
“本来确实是没票了,得等明天早上最早的一趟车,但是许念说还是尽量早点来,因为她对提取指纹的事情也没太大把握。所以我就想到了找铁路公安帮忙,刚好问到的人说认识你。”
“认识我?”周奕觉得奇怪。
“嗯,他们说前不久你刚帮他们抓了几个扒手,所以当即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我们现在就在铁路公安的休息室里呢,因为许念还带了设备。”
周奕恍然大悟,估计乔家丽说的就是之前来安远时在火车上结识的没留姓名的铁警。
“乔姐,那你们大概几点到安远?我来接你们。”
“大概凌晨四点半吧。”
“行,我知道了,你们在车上好好休息下吧。”
火车上,乔家丽挂断电话后,对坐在对面的许念说:“一会儿到了,周奕来接我们。”
许念点了点头,看着车窗外漆黑的夜色,若有所思。
“许念,你睡会儿吧,养足精神才能好好办案。”
许念淡淡一笑道:“乔姐你先睡吧,我还不困。”
列车在轨道上前行,轰轰作响,休息室里,许念听着乔家丽均匀的呼吸,她的眼神却格外的明亮。
她有一个疑问,回头得当面问周奕。
安远市局这边,周奕挂断了电话,想给陈严打过去,却听到背后潘宏杰的声音喊自己。
“周奕。”
他只能先收起电话,然后冲走廊里的潘宏杰挥手并快步走了过去。
“潘队,我在这儿。”
“周奕,你看看有什么办法让你们宏城那边的法医带着设备早点过来吗?”潘宏杰问。
周奕反问:“是不是郭局对死者身份确认这件事,有所担忧?”
“嗯,郭局说无法确定死者就是郑光明的话,容易存在非议,毕竟这关乎到本地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舆论和治安环境,所以郭局希望坐实。另外我也担心,万一这个黄艳丽一口咬死,而我们暂时还没有决定性的证据可以证明,那这事儿就会陷入僵局。”
周奕知道,潘宏杰的担心不无道理。
正常情况下,要确认犯罪嫌疑人就是凶手,有几个关键性证据:不在场证明,人证,物证。
从司法判决的角度来说,这三种证据的权重也是不一样的。
物证是最具有客观性、稳定性的证据,是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的“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要求。
人证是其次,但人证很容易出现伪证或误证的情况,所以需要结合详细的调查研究进行确认。
就是说不是某个证人说看见你杀人了,就说明你真的杀人了。而是需要结合案情,结合其他相关证据来证明,这个证人说的是真话。
尤其如果人证证词来自于涉案的关联嫌疑人,那在司法上被采纳的程度就更低了。
不能被证明的人证证词,属于孤证,而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孤证不得用于定案。
最后是不在场证明,这属于反证性质,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警方需要犯罪嫌疑人提供不在场证明,在司法审判中则是需要由辩方提出。
不在场证明和人证证词一样,也是需要相关的客观事实进行调查确认的,不是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的。
从目前的案件情况来看,物证方面,现在最有力的证据,就是黄艳丽第二天去银行取的那五万块钱。
这笔钱交给付大庆和李有强之后,被放在了车上,之后江伟反杀李有强把车开走,这笔钱被江伟拿走并藏了起来。
这笔钱存在两个可以被司法采纳的证据点。
第一,虽然银行不能记录常规的钞票编号,但如果是连号的新钞,是会有记录的。
第二,这笔钱几经易手,那就可以提取上面的指纹,包括银行柜员、黄艳丽、付李二人和江伟。
只要在上面提取并匹配确认这些人有这些人的指纹,那就可以成为物证。
人证方面,如果黄艳丽咬死不承认,单纯付大庆交代了,也不足以成为人证,因为付大庆本身就是涉案关联嫌疑人。
不在场证明方面的话,由于是买凶杀人,所以事实角度并不存在参考价值。
郭局的担心,大概率是黄艳丽如果咬死不承认死的是郑光明,那就会很棘手。
“潘队,刚打过电话,我的同事已经带着设备在来安远的路上了,估计凌晨四点半到,到时候我去接她们。”
潘宏杰大喜:“那太好了,这次你们宏城真是帮了大忙了,等这案子结案了,我得抽空去趟宏城,好好感谢一下吴副支队和你们所有人。”
“对了,去接人,得有车,你开我们队里那辆去。”说着,潘宏杰把车钥匙掏出来塞给了周奕。
“你们同事来了后住哪儿啊?”
“到时候就住我住的那个宾馆就行,多开两间房。不过我估计,我们这边的许法医来了之后,应该就会直接投入工作了。”
潘宏杰搓了搓手:“行,别的话我就不说了,要有什么需要或困难,你随时跟我说,要找不到我你就找小夏。”
“行,谢谢潘队。”
“都一家人,别说见外的话。四点半的话,你最迟四点就都走了。周奕,这样吧,你先去我们值班室休息休息,眯一会儿,我们值班室有闹钟,你自己定一个,一会儿好去接你们同事。”
“那审讯黄艳丽……”
周奕话音刚落,一辆警车就闪烁着警灯开进了市局,陈德江和另一名警察一左一右,押着一个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人刚下车,大雨便倾盆而至。(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