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请个大佬过来帮忙

    周云挂了电话,经过了这一系列的布局,他现在可以肯定,对方真的跳坑了。

    为什么他敢这么笃定,归根结底就在于工伤类型案件的特殊性。

    之前我们就说到了“两高”新发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第六条。

    “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判决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新增的规定,以前没有这个。

    第六条还有一句话:前款所指诉讼开始后,一般指被告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后。

    那么我们就可以从立法的角度来理解这一条的精神,那就是:你起诉然后对方知道,然后对方转移财产导致后面的判决裁定没办法执行。

    说人话就是,我不知道你要告我的时候,我怎么转移都没事。

    但我要是知道你告我,然后我转移财产,然后导致判决没办法执行,那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在周云的理解里,这个规定的核心就在于“为逃避执行义务”。

    而这类型工伤类型案件的特殊性就在于,你要认定工伤就必须得先确定劳动关系。

    也因此,这类型的案子一般都是从确定劳动关系开始做的。

    可以把确定劳动关系之诉理解为一个“前置的诉讼”,因为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不确定劳动关系就没办法发起工伤认定。

    而因为这些公司的行为,没有劳动合同等证据,所以只能通过仲裁而后诉讼等方式来确定劳动关系。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周云认为从对方收到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开始,就应该视为第六条里的“被告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

    这里的仲裁不要纠结,劳动纠纷的特色,必须得仲裁才行,所以理应视为规定里的“诉讼”。

    然后,虽然是郎心公司收到的,但是朗心和构飞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而构飞则是立下公司的分公司。

    那么理所当然可以认为,朗心也有点类似于立下公司分公司。

    这些都是有一整套证据可以证明的。

    这也是为什么周云并不担心对方转移财产。

    一个公司正常流水和故意转移财产,当然不是那么好分辨的,但假的真不了,周云在这方面也不是很专业,还在学习。

    有的东西能看出来,但有的内容根本看不出来。

    但不要紧,之前做案子的时候老庄请来过一个进修过的专业人员,现在是某家券商的保洁。

    工资有那么一点点高的保洁。

    到时候直接把相应流水发过去让那位大佬看看,那可是四十多年的老财务,而且是进修过的老财务!

    金税四期之下,就看你们的财务是不是胆子大了。

    时间慢慢过去,没办法达成调解协议,那就只能强制执行。

    周永恒通过后台调取立下公司的账户,然后发现……依旧没钱。

    这么一家有着几十个员工,而且是洪泉公司区域外卖业务承包商的公司,愣是没有钱。

    非但没有钱,立下公司提供的财产情况证明显示,目前公司资不抵债,没有钱不说,还有一大笔的债务。

    债务是怎么来的呢,之前潘总和洪泉公司签了新的承包协议,业务是挂在了新公司那里,而承包人家的业务当然要给钱,所以这个债务就放在了立下公司……

    又是一个典型的手段,可以说非常经典了。

    站在洪泉公司的角度,他是知道这边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潘总,所以肯定愿意签,因为可以有更多利益。

    做的再狠一点,可以让洪泉公司那边抢先发起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抢先把立下公司的账户给冻结了。

    有其他法院先冻结的情况下,这边的执行局能做的就是申请分配,具体怎么弄,需要那个做出冻结的法院来分配。

    实务中这方面很混乱,咱就说个玩笑话,就这几年“远洋捕捞”方面的一些玩笑。

    有的人银行卡被异地机构给管控了,然后接下来异地那边就可能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给你进行划扣。

    那怎么办呢,去当地打官司明摆着够呛,这个懂的都懂。

    没办法,就让本地的机构给上一个冻结,诶这就出现bUg了,我这边先冻了的情况下,那边就算赢了官司也划扣不了。

    狠一点的,关系硬一点的,直接上一个刑事司法冻结,那玩意就更狠了。

    这个一上,对面那边连参与都参与不进来。

    有人好奇那这样怎么收场,好办啊,就这么冻着,等异地那边的案子两年执行不了终本了,这边再给解冻就行。

    本身这就是两地的斗法。

    当然这里洪泉公司不可能配合,关系……或者说利益没到那一步。

    执行做的好的律师,那每一个都和侦探似得,没办法,实务中的花活太多了。

    反正这会周永恒都笑了,为了不给工伤赔付,这后面的实际控制人可以说真的是煞费苦心。

    摇摇头后周永恒拨通了周云的电话。

    “喂周律师,对现在那个立下公司也没有可执行财产,账户上也就有个四万多。”

    周云笑道:“我去申请调查令,你给我批一下,我要查立下公司的银行流水,这家公司有几个账户啊?”

    周永恒看了看后台道:“现在显示有四个账户,你先申请吧。”

    挂了电话,周云搓了搓手,终于走到最后这一步了,虽然他现在依旧不知道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叫什么,但并不妨碍他很想让对方坐牢。

    真的,特别想的那种!

    要知道,他可是有立下公司和洪泉公司的承包合同的,那份合同他看了不知道多少遍。

    骑手们的费用都已经另外结算了,结算后打给立下公司的钱可以说都是纯利润了。

    这可不是那种重资产的公司,也不用自己垫付什么,那么钱去哪了呢。

    都分给股东了?这倒是要好好看看!

    很快周云再次来到了执行局递交了申请书,也就一下午的时间就批好了。

    第二天一早,周云带着律师调查令开始挨个跑银行来调取银行流水。

    整整用了两天时间,四份流水到手,调取了立下公司两年的流水,厚度惊人。

    这玩意必须得让专业人士来分析,一般人看了都眼晕。

    流水到手,周云拨通了那位大佬的电话。

    京海,江东启心证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今年六十一三岁的大龄保洁程正梅正在办公室悠闲喝茶。

    她那一身保洁的装扮在这西装革履的券商办公室内显得格格不入。

    她就是之前案件中老庄请去帮忙的专业大佬,最早是税务系统出身,后来辞职开始在金融系统厮混,同时还是江东某个大学的客座教授,业务能力惊人。

    当然,后面进修之后这些教授什么的身份就都没了。

    这会看起来像个普通大妈一样。

    手机响了,程正梅拿起来一看顿时笑了,随即接通电话:“喂周律师,这是有事找我?”

    手机中周云的声音响起:“程阿姨您看您说的,我这就是打电话问问您最近怎么样,难道就非得有事才能打电话?”

    程正梅再次笑道:“你别说那些没用的,自从上次之后,啊,多久不打电话了,这冷不丁突然打过来,肯定是有事。”

    “行了,赶紧说吧,我看看我要不要帮你。”

    其实程正梅也不知道咋回事,反正就感觉这姓周的律师特别对胃口,你看看对方做的那些事,怎么看怎么爽。

    所以自从上次做完案子之后,两人关系就很好,最主要的,两人都是那种在本领域内特别专业的从业者。

    所以也有种英雄惜英雄的感觉。

    电话另一边,周云嘿嘿笑道:“让您猜中了,是这么档子事……”

    把情况说了说之后周云道:“现在走到最后一步了,所以需要您来帮个忙,帮我看看这里面哪些是故意转移财产的。”

    程正梅顿时道:“放在以前,这种事我是懒得管的,不过你周律师都求我了,那我肯定要帮忙。”

    “河西省安平市是吧,我今天就过去!”

    这些东西不可能发过来,必须得亲身过去才能仔细看。

    周云没提钱,程正梅也没说什么钱的事,以她现在的江湖地位,说实话钱不钱的还真没有兴趣重要。

    她这年纪本来就应该退休了,只是没办法,这公司给的钱实在太多。

    又聊了几句,程正梅挂掉电话,随即出门来到了领导办公室。

    “对我要出去一趟,大概得一周左右,私事。”

    领导沉默了半天才道:“注意,注意安全,用不用公司派人跟着照顾你?”

    程正梅摆摆手道:“不用,我走了啊。”

    眼看着程正梅离开,领导叹口气,玛德当初就不应该答应老庄人借出去,你看看现在,这心都野了。

    以前八辈子都不咋出门的人啊!(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
这篇小说不错 推荐
先看到这里 书签
找个写完的看看 全本
(快捷键:←)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如果您认为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不错,请把《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加入书架,以方便以后跟进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最新章节的连载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