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昊君治世,神道昌盛

    “什么?青鸟是天帝之女?”

    化作赤色的火鸟在李伯阳头顶盘旋,兮萝一脸震惊的问道。

    “准确来说,应该是天帝遗孤才对。”

    此时李伯阳正在聚气化形,试图横渡江河。

    远远望去,只能隐隐看出其脚下有一道气浪成型,好似在踏浪而行。

    这是李伯阳前段时间才研究出的一种御水之术,能够使自身踏水而行、随波逐流。

    尤其是在现在这种并不算匆忙的情况下。

    任由水波化浪,带着自己前行,既是一种休闲也是一种享受。

    “天帝遗孤?”

    似懂非懂的眨巴了一下眼睛。

    兮萝所化的火鸟最终选择落到了李伯阳的肩头。

    虽然只是羽衣自带的变化能力,可如今的兮萝却早就已经将其运用的出神入化了。

    在落到李伯阳肩头的瞬间,兮萝甚至有意收敛了一下自身的火羽,就好像真的只是一只赤红色的大鸟一般。

    “这就是没有文字记录历史的一大坏处。”

    “所有的真相都隐藏在各种支离破碎的神话传说中,任由世人评说。”

    “要不是咱们这里还有一位活了上万年的春神,恐怕根本就没人会记得万年前的那场大浩劫。”

    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兮萝的脑袋。

    只见李伯阳一边踏浪而行,一边讲述着自己从不死春神那里获悉的信息。

    “按照不死春神的说法,万年之前的天地与咱们现在是截然不同的。”

    “我们如今的这个时代是神人共存的时代,人牲和献祭就已经是一种十分残酷的仪式了。”

    “然而在一万年前,万灵众生甚至连充当牲畜献祭的资格都没有。”

    “那是一个野蛮、原始的时代,神明视众生如蝼蚁,不将自身以外的所有活物放在眼里。”

    偏着脑袋倾听着李伯阳的讲述,兮萝努力试图去理解对方所描绘的那个世界。

    “纵使是神明之间,也遵循着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没有交流、没有文明、甚至没有智慧……”

    “你甚至可以简单的认为,蛮荒的古神只是一群有着强大力量的野兽。”

    “直到天帝横空出世,以自身的无上力量统御神魔,建立起了最原始的秩序和规则。”

    “由于其力量强到可怕,宛如正午天空的太阳,因此又号称‘昊’。”

    “尊重祂的神魔,则会更进一步尊称其为‘昊君’。”

    ………………………………………………………………………………………………

    ——昊君治世,神魔臣服。

    ——万灵众生得一息安寝,遂神道昌盛。

    这是不死春神在向李伯阳描述那个时代时,所道出的原话。

    无人知晓昊君的统治持续了多长时间。

    因为在那个还没有文字记载岁月的年代,只有大事件才是划分历史的标点。

    昊君的横空出世算是第一个阶段。

    这段时间岁月之漫长,就算是不死春神也不知道该用几个万年才能够形容。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个阶段的昊君是当之无愧的霸主,是被无数神明顶礼膜拜的大天神。

    正如无人可以否认昊君的霸道一样,也无人可以否认祂在这个阶段的功绩。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昊君治世很快就进入了第二个阶段。

    神明虽然可以长生,却并非真正不死的存在。

    哪怕就算是成为了大天神,昊君也无法逃过这一生死定律。

    于是,执掌天地权柄的昊君开始恐惧死亡,并且为了摆脱死亡而不惜一切代价。

    然后就有了昊君伏击幽冥府君,窃取“生死之秘”的大事件。

    那场大战过后,昊君就此蛰伏,原本被祂压制的众神也开始复起。

    那是真正的诸神之战。

    是无数蛮荒古神拥有智慧与秩序后的第一场大战。

    那场大战崩坏了昊君建立的秩序,让昌盛的神道至此走向没落。

    亲眼目睹了神明的大规模死亡。

    万灵众生突然意识到,神明也不过是一群掌握了更加强大力量的生灵罢了。

    可惜的是,就算是到了大战的末期。

    昊君依旧没有出面,而是继续躲在自己的天帝之都。

    直到许久之后,残余的众神才明白,昊君那段时间其实是在培育不死草。

    围绕着那能够赋予众生不死的不死草,一场意料之中的动荡再次发生了。

    随后就进入了昊君治世的第三个阶段——十日齐出。

    那十只金乌是昊君的十个儿子,祂们试图联手覆灭反叛的众神。

    结果最终却被众神击败,彻底终结了昊君对这个世界的统治。

    “你就是最后一只金乌的化身。”

    静静地讲述着自己所知晓的昊君治世,不死春神并不怀念那个时代。

    毕竟在那个时代,万灵众生不过是蝼蚁而已,是随时有可能被众神抹去的尘埃。

    “所以你体内潜藏着的那股力量,是蛮荒太阳的力量。”

    “那股力量并不属于这个时代,是本应回归天地的昊君之力。”

    树干上的那张大脸凝视着青鸟,不死春神的语气中听不出丝毫的悔意。

    “我为了苟且偷生,窃取了金乌的力量……”

    “但我高估了自己的承受极限,也低估了金乌的求生本能。”

    “我借助它的力量突破极限,拥有了长生不灭之躯。”

    “可它也借助我的身体重新演化胚胎,化作了一枚青色的巨蛋。”

    默默地静听着不死春神的讲述,青鸟已然明了了自己的身世来历,却仍然有些不解。

    “那我到底是金乌还是青鸟?”

    闻言,不死春神那苍老的脸上逐渐浮现出一丝笑容。

    “关于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你。”

    “答案得你自己去找,只有你才能决定你自己是谁。”

    根本不等青鸟再次开口反驳,不死春神便开口继续说道。

    “那李伯阳想要寻找不死草,炼制完美的不死药……”

    “如果依据他的要求,大夏的‘不死鼎’显然是不够格的。”

    “唯有天帝之都的不死草,才有可能满足李伯阳对于完美不死药的追求。”

    不用不死春神再继续说下去了,青鸟已然明了。

    “李伯阳想要找到天帝之都的不死草,或许会有用得到我的地方。”

    “而我也需要这趟旅途,真正认识到自我,掌控蛮荒太阳的力量。”

    月票/推荐票(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
这篇小说不错 推荐
先看到这里 书签
找个写完的看看 全本
(快捷键:←)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如果您认为我来教你们修仙不错,请把《我来教你们修仙》加入书架,以方便以后跟进我来教你们修仙最新章节的连载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