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开始,他有些急躁了,怎么也想不通,纪检部门为什么要把他带到这里?想来想去,觉得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有人举报他,否则,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那么,是谁举报他呢?他想到万芳和邹孝仁在办公室的一番议论,这个举报应该跟这两人有关。
他仔细回想了来到质监局工作期间,和两人相处和共事的过程,他觉得即使邹孝仁参与举报,可能就是一个配角,主角应该是万芳。
万芳被纪检部门带走后,玉军就发现,局里有些人看他的眼光异样,他知道这些人怀疑万芳出事跟他有关。因为他和万芳之间的矛盾已经公开化,别人能这么想,万芳就更不用说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万芳不但长得漂亮,而且和局长的关系不一般,所以,局里许多人就像众星捧月般围着她转,赞美声和奉承声不绝于耳,她已习惯了这种待遇。玉军任法制科科长后,完全不买她的账,经常为案件问题与她发生冲突,让她怀恨在心。但她明白,自己有把柄在玉军手里,所以,也不敢太过分。
现在,她进去了,玉军想,她举报他,可能是为了报复,也可能是为了有立功表现。
到了第三天,他感觉自己快崩溃了,要是再不对他进行调查,他觉得可能就支撑不住了。
直到第四天,他才被带到讯问室,胸前佩戴党徽的办案人员问他:“你在竞争法制科科长的时候,是否给领导送过礼?”
“没有。”
“什么都没送?”
“是的。”
“在受贿问题上,你有什么情况需要主动向组织上说明的吗?”
玉军道:“有。”他把办理榨油机案厂家送给他二万元钱的事如实向办人员做了详细陈述,并特别强调:“我们科里的同志可以证明,那张卡交到局办时,他们已经做了登记,经办人是局办主任和人事干部,他俩也可以证明,几个局领导也都知道此事,你们也可以到厂家去调查。”
“厂家是不是有人到你家里去过?”
“有,厂里的总经理带着财务经理和销售经理还有总工到我家登门拜访,财务经理证实,我退回的二万元钱他们已经收到,这次来就是为了当面感谢,没敢带别的东西,只带了一点水果,这个水果我收下了。”
“你再想想,他们还给你送了什么?”
“除了水果,别的什么都没有,我可以党性作保证,他们来了不是一二个人,是四个人,你们可以找他们核实。”
“你作为法制科科长,你知道你的职责是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他把自己的职责陈述了一遍。
办案人员把一个案卷递给他:“你看看这个案子是你主办的吗?”
玉军看后道:“是我主办的。”
“你既然知道你的职责所在,为什么还要主办此案?”
“这确实违反了总局查审分离的有关规定,所以,局长做出这个决定时,我是坚决反对的。”
“可你后来还是主办了此案,这是为什么?”
“在这个问题上,我应该检讨,因为局长执意坚持,他又是我们的分管领导,我也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因此,不想就这个问题与领导闹翻了。另外,这个案子是 中 央领导批转的案件,拖了很长时间都没有结果,局领导和市局领导压力都很大,案件涉及全国十几个省市的大面积投诉举报,全都由我们法制科受理,而且投诉主要由我负责调解,我的压力也很大,可产品多次经国家权威机构检测都合格,我也感到好奇,想弄个明白,所以,就同意主办此案了。”
“后来查明这个产品存在涉及人身安全的严重问题,为什么没按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或五十条进行处罚,而是按照第五十四条处罚?”
“本案能否按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或五十条进行处罚,我们也进行了研究,经请示市局法规处,他们也吃不准。法规处处长带着我就这个问题专门请示了总局法规司一位专家级领导,他指出:各项指标检测合格,不能认定有冒充行为;产品在标准没有规定的内容方面存在缺陷,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不应承担行政责任;本案不能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或五十条进行处罚,不能对本条款作扩大解释。因此,我们决定按五十四条处罚,审委会也一致同意我们的意见。”
“即使是按五十四条处罚,处货值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也属于从轻处罚,本案有从轻处罚的法定理由吗?”
“我们原定的是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但企业只同意承担民事责任,不接受处罚,他们在陈述申辩时提出了三条申辩意见:一是他们产品执行的企业标准已在我局备案,该标准并未引用有关安全防护警示标志的这一标准,既然在备案时未提此要求,事后就不应该以此要求来追究我们的责任;二是产品经国家权威机构检验合格后才推向市场,对产品质量是负责任的,生产销售行为是合法的;三是关于产品标识问题,我们的情况也只适用于责令改正,够不上情节严重,因为我们已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示,工作时机器要加温到150度以上。审委会认真分析了企业的申辩意见,认为有一定的道理,决定处货值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经我们对企业负责人和法律顾问进行普法教育,企业最终也接受了我们的处罚决定,案件顺利办结。”
第一次询问结束。
树熙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给母亲打电话,请她找人把父亲救出来,但秀丽表示无能为力拒绝了。他又联系姐姐,树红和他一起,找到了分部的杨副部长。他称自己已经退休,跟这些领导们的联系也少了,但他还是给区监察局局长打了电话,得知玉军没什么大问题,便安慰他俩,说估计很快就会放人,两人不知是真是假,只好回去等待。
树红又给小芳打电话,向她求助。小芳感到惊讶,一边安慰树红,一边找人帮忙。
小芳转业后,安排在区医院继续从事护理工作,平时接触领导也很少,因为丈夫老怀疑她和玉军关系暧昧,所以,也不便请家人出面帮忙。但她打听到他们医院一名副院长的爱人在区纪委工作,便找到这位副院长。
这位副院长答应给问问情况。
不知是巧合还是找人起作用了,玉军第三天就出来了,回家后,树熙抱住面容憔悴的父亲,泪流满面:“爸,您怎么变成这样了?”
玉军极力安慰儿子:“没事,休息两天就好了。”
树红也问他:“二叔,是不是有人栽赃陷害你?”
“应该是有人举报,但经调查,组织上认为我是清白的,明天就去上班了,你们俩都不要把这事告诉老家人,听见了没有?”两人都点了点头。
晚上,树红和小芳一起做了几个菜,树熙给母亲打电话,希望她也回来一起吃顿饭,但秀丽说她晚上有应酬,回不来,树熙也没有再坚持。
玉军打开一瓶红葡萄酒,几人共同举杯,祝贺他平安归来。
局长被双规后,市局指定李副局长临时主持工作,玉军上班后,首先来到他办公室,向他汇报了有关情况。
李局告诉他:“区纪委领导来电表示,经查,有关你的举报不实,没有证据表明你在廉政问题上存在违规行为,希望单位不要因接受调查对你产生负面影响。我也希望你不要因此背上思想包袱,继续发扬你那股工作激情和敬业精神,把工作做得更好。”
“您放心,我会的。”
“下周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宣布区纪委对你的调查结果和领导的意思,消除影响,以正视听。”
邹孝仁见玉军被顺利放回来,感到很纳闷,他觉得自己在玉军被带走后,写给纪检部门的那封匿名信中,许多内容很难查证,特别是他向局长行贿的问题,很容易将两人捆绑在一起,怎么这么快就被放出来了呢?难道自己是命中注定就没有官运吗?他真的不甘心。
事实既然如此,他也只好面对,他跟玉军说:“纪检人员找我调查你的问题时,我差点跟他们急了,这么好的干部,你们仅凭一个举报就抓人,这合适吗?现在还没完没了地来调查,有什么好查的,他要是受贿,天下就没有廉洁的干部了。”
玉军半信半疑道:“谢谢你为我直言。”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玉军的精神状态逐渐好起来,这时,市局法规处组织召开由各区县局法制科科长参加的执法工作研讨会,主要是研究在执法工作方面,与兄弟单位职能交叉和执法边界划分问题,目的就是要出台一部有关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本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研讨会安排在一个风景秀丽的度假村召开,见面后,大家都围着玉军问这问那,因为被双规又放出来的实属罕见,同事们都感到好奇,他怎么会成为双规对象呢?
玉军不愿过多谈论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他只是告诉他们:“你们要是不知道什么叫度日如年的话,可以进去体验一下,关在那个鬼地方,让你想死死不了,想活也活不了,就是要死不活的样子,好在自己总算熬过来了。”
同事们主要还是表达一种同情,见他不愿多说,也就没有细问。
研讨会要讨论的问题涉及四个子题目,当讨论到最后那个子题目,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界定和边界划分时,大家的意见分歧严重,整个会场吵成了一锅粥,这是四个子题目中意见分歧最大的一个。
讨论结束时,负责总结归纳的副处长不知如何落笔,她问处长怎么办?处长告诉她:“我都被他们吵糊涂了,但老陈的意见我都同意,你就和老陈商量怎么写,整理出来交给我。”
处长实际上比玉军岁数大,但他总是喜欢称呼玉军为老陈,他的这个表态,是对玉军一个极大的鼓励,他觉得领导和同事们,没有因为他被双规过而另眼相看。
晚饭后,处长约他去散步,处长问他:“你在单位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双规这种事怎么会弄到你头上来了?”
“除了工作上和质量科科长发生过几次矛盾,别的好像没有什么。”
“是被双规的霍万芳吗?”
“是的。”
“局里的同事有什么说法吗?”
“大家都觉得是霍万芳举报的,我觉得有可能。”
“不要再纠结谁举报的问题了,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事实证明你是清白的就好。”(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