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6章 不平等条约

    陈副将退下,王英卓缓缓站起身,居高临下,缓缓扫过殿下那一片匍匐的脊背:

    “诸位请起。”

    众人这才如蒙大赦,战战兢兢地起身,不少人的膝盖仍在微微发抖。

    王英卓目光扫过众人惊疑不定的表情,缓缓开口:

    “本将王英卓,乃是大明大都督府左都督、钦差平倭大将军,奉陛下圣旨,前来拨乱反正,总揽东倭都司一应事宜。”

    “如今,德川伪幕已灭,僭称天皇者已伏其罪。东瀛之地,绝不可复蹈昔日割据纷争、战乱不休之覆辙。今日召集尔等前来,便是要议定此后治理章程,以安黎庶,以靖地方,永绝兵燹之祸。”

    话音刚落,还没等其他人从刚才的震惊清醒过来,早已按捺不住的萨摩藩主岛津忠恒立刻抢步出列,几乎是扑跪在地,语气谦卑谄媚:

    “大将军明鉴!德川逆贼,篡权专政,隔绝天朝,实乃自取灭亡!”

    “我萨摩藩上下,久慕天朝文物衣冠,日夜期盼能成为大明子民。今日得蒙天子垂怜,王师拯济,若能永隶大明,实乃我岛津一门、萨摩阖藩无上之荣光!”

    他这番话,说得情真意切,其姿态之卑微,言语之谄媚,让身旁不少大名暗暗侧目,眼中闪过鄙夷。

    不远处的长州藩主毛利秀就,眼角余光瞥见岛津那几乎要趴到地上、臀部撅起的模样,心中不由一阵翻腾,暗骂道:

    “无耻之尤!萨摩蛮子,岛津老贼,平素以萨摩隼人自居,桀骁难驯,如今竟如此迫不及待摇尾乞怜,真是不知羞耻!”

    不过他心里也清楚,萨摩、长州两藩虽是此番“乞师”的发起者,有大义名分,但在这位王将军面前,这点“功劳”可算不了什么。

    骂归骂,他动作却丝毫不敢慢,连忙上前附和,

    “天朝王师,军威赫赫,解民倒悬,东瀛百姓,无不箪食壶浆以迎。我长州藩,日后一切事务,唯天朝马首是瞻,绝无二心,若有违逆,天人共戮!”

    其余的藩主见状,纵然心中百味杂陈,也无人敢流露出半点迟疑,纷纷躬身附和,称颂天恩,表示唯命是从。

    王英卓嘴角微不可察地扬了一下,似是对这他们的姿态颇为满意,他点了点头,缓声道:

    “大明有句古话,识时务者为俊杰!”

    “岛津、毛利,以及诸位藩主,能深明大义,顺应天命,很好!”

    “既然如此,那本将军便宣布东倭都司初立之章程条令,尔等需仔细听真,用心领会。”

    “陈副将。”

    “末将在!”

    “宣读《东倭都司抚定约章》。”

    “遵命!”

    副将陈勇肃然应诺,随即展开另一份条文,逐条宣读:

    “第一条,国制更易。自即日起,倭国国号、朝仪、官制一概废除。原倭国全境,改制为‘东倭都指挥使司’,直辖于大明帝国大都督府,京都城改为镇倭城,暂为都司治所。”

    “第二条,兵权归流。各藩所有武士、足轻、常备兵员及其他一切武装力量,依详实名册造报,不得隐匿。悉数编入大明东倭都司辖下各卫,接受大明管辖。

    各级主官、正职将领,由帝国大都督府直接派遣大明将校担任;副职及基层头目,可择原倭人中‘晓畅军事、忠顺可靠’者暂充,以观后效,再行定夺。”

    “第三条,行政设官。主官皆由大明吏部会同都司择选委任,原藩主可举荐子弟或家老一人,经都司考核其才学、品行后,协理政务,以观后效。每年赋税,由都司核定总额后,五成上缴大明国库,五成留存都司及地方。”

    “第四条,矿藏国有。倭地矿藏,自即日起悉归大明国有,由‘东倭矿务督办衙门’专营开采。各藩提供矿役劳力,轮番赴矿场服役,每年每役期十个月,官府供给基本口粮。”

    “第五条,编户连坐。推行《东倭保甲法》。十家为一甲,设甲长一人;十甲为一保,设保长一人。甲长、保长择‘忠顺明理、家道殷实’之倭人充任,负责稽查户籍、告奸纠违、催征赋役、传达政令。一家谋逆不法,知情不举,全甲连坐;一甲有事,保长同责。”

    “第六条,海禁严申。严禁倭人私自打造大船、出海贸易、捕鱼。所有沿海港口、码头、船坞,均由大明水师接管管控,派驻官兵。仅允许悬挂大明旗号、持有大明市舶司关牒之商船停泊贸易。

    私自出海者,货物没收,船只焚毁,人员以通敌、走私论处,首犯斩立决,家属流放。”

    “第七条,盐渔专营。沿海盐场、大型渔场,由大明盐业总局统一经营,或招商承办,严禁私煮、私贩、私捕。食盐发售,凭都司盐引至指定盐店购买。日常近海小捕,需至官府登记船只、人员,领取牌照,按季缴纳税费。”

    “第八条,书同文,语同音。颁布《同文令》,所有官方文书、告示、律令、典籍、契约、账册,各级官办学堂授课,市场商贸计价书写,一律使用汉字、汉语官话。倭国原有之文字、语言,禁止在一切正式公开场合使用。”

    “第九条,钱法一体。市面上所有交易,官府赋税,统一使用大明制式银元、明元。原有之金银判、丁银、豆板银、各类藩铸恶钱,限期三年至大明帝国银行东倭分行按公示牌价兑换大明银钱,逾期不得流通,私藏、使用者,一经查获,钱没官,人杖责。”

    “第十条,战争赔款。倭国此次挑起战端,悍然抗拒王师,致使天朝耗费巨额粮饷,将士多有伤亡。经大都督府核定,倭国需赔偿大明军费、抚恤及各项损失共计五千万银元。此款由各藩分摊,分三年偿清,每年秋季解送都司银库,不得延误。”

    “第十一条,兵役义务。东倭都司需即刻征调精壮兵源十万,编为‘开拓营’,随大明王师南下,征讨南洋不臣之国,以赎前愆。

    此后,都司每年需提供精壮兵员三万,供大明朝廷调遣,或戍边,或征伐,兵员之家,可酌情减免部分赋税。”

    ……

    王英卓甚是“体贴”,不仅让人当场宣读,还早命人将印制好的条款文本,分发到每一位大名手中。

    纸张是上好的宣纸,质地柔韧,墨迹乌黑发亮,印制工整,可握在众大名手里,却沉甸甸的如同烧红的烙铁。(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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