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天涯暮 第1章 夜宿樱花园

    我叫郑晓雷,某高校的大二学生,身高一米七八,不算太矮,但绝对算不上高大。父母下岗后做些小生意,不算贫困潦倒,但绝对算不上富有。至于长相,不算难看,但绝对算不上英俊帅气,所以,我是一个典型的“非高富帅”。

    走在大学校园里,几乎没有人会注意我。不过我并不会因此而感到失落,因为我发自内心的认为,这是非常正常的。

    我出生在东北的一座叫做冀宁的小城镇,父母工作都很忙,是姥姥把我带大的。我的学习成绩还不错,但算不上拔尖,朋友有不少,但真正的好朋友却没有几个,喜欢的女孩子有过几个,但喜欢我的几乎没有。

    自从考入这所大学,我便成了姥姥心中的骄傲。但经过一年的大学生活,我终于明白,姥姥之所以为我感到骄傲,只不过是因为她没有读过大学,更不知道现在的大学生是多么不值钱。

    这就是我,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些异于常人的地方,我想只有一个,而且只有我自己知道,那就是我身边特别容易发生灵异事件。用算命先生的话说,我属于阴阳体质,易招灵物。

    一个人走夜路时会看到身边飘过白色的影子,一个人睡觉时经常听到有人在我耳边小声说话。甚至在梦中,我经常会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人跟我讲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可怕的是这些事大多都会在日后得到验证。还有一次放学去同学家写作业,不经意间看到了他家里摆放着的已故先人的黑白照片。那照片上的老人居然在对着我笑。我揉了揉眼睛再去看时,那笑容却又消失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去那个同学家了。

    你可以说我产生了幻觉,也可以说我有心理疾病,甚至可以怀疑我得了妄想症。总之,这一切或许都能够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解释,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是科学解释不了的。

    那是我上大一的时候,正值五一假期,我跟几个同学出去聚餐,一直到了晚上。大家都喝了不少的酒,其中一个同学明显是喝多了,提议要去樱花园赏樱花。我不知道脑子里哪根弦搭错了,居然同意跟他一起去。

    我们学校的樱花园远近闻名,现在正是樱花开放的季节,漫天樱花伴着柔美的月光散落在地上,的确很美。同学说要上厕所,一个人走进了对面的教学楼。樱花园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微风吹过,我也有了些醉意,眼睛都有些花了,感觉四周的路灯也暗淡了不少。

    这个时候,我的耳边隐约飘来了一段若有似无的歌声。那歌声悠扬婉转、凄美忧伤,让人听了有点儿想哭。我循声望去,不远处一棵高大的樱花树上坐着一个人。那应该是个漂亮的女孩儿,长长的头发随风飘散,白色的连衣裙上点缀着粉红色的花边,她没有穿鞋,一双雪白的小脚丫在半空中上下摇摆着。

    迷人的月光,绚烂的樱花,妖娆的少女。任何天才画家都无法画出如此美妙的画卷,我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你是谁?”如果不是因为喝了酒,我可能根本没有勇气问出这句话。

    “你在问我吗?”女孩儿从樱花树上跳了下来,但并没有落地,而是直接朝我这边飘了过来,白嫩的脸蛋儿,大大的眼睛,粉红的嘴唇,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儿。不过,很快我就发现,我错了,女孩儿的样貌开始发生变化,白皙的脸上皱起青色的血管,密密麻麻的,眼睛里开始流出鲜血,嘴唇也由粉红变成了鲜红,里边是惨白而锋利的牙齿,“我叫李梦君啊,你不知道我吗?”

    “啊!”我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而此时,四周突然闪烁起紫色的电火花。女孩儿颤抖了一下,面部表情变得更加狰狞恐怖,这是我那天晚上看到的最后的画面。

    再睁开眼睛时,我已经在宿舍里了。听说同学上厕所回来,见我一个人躺在樱花园里,以为我喝醉了,找来了我的室友,把我背回了宿舍,本来毫无知名度的我因为这次醉酒夜宿樱花园事件而成了校园里的名人。

    后来我才知道,除了我这个醉酒夜宿的故事,樱花园里还流传着一个更加有名的传说。几年前,有个研究生学院的学姐因感情问题割腕自杀,死在了樱花园里,因为怨气太重,灵魂一直徘徊在那里,久久不愿离去。

    据说那个学姐生前特别漂亮,是全校有名的校花,名字就叫李梦君。听了这个传说,我只觉得脑袋都要炸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樱花园。

    当然,所有的这些都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在其他人的眼中,我还是那个永远得不到关注的普通人。

    宿舍、教室、食堂,三点一线,从来没有过改变。一动就会吱吱作响的床铺,枯燥乏味的课程,还有十二元一份的快餐或者方便面,这就是我的大学生活,平淡无奇、浑浑噩噩。

    虽然这所大学女生比例占到了百分之七十,室友们先后脱单,而我却依旧是孤家寡人一个,可能是我的夜宿樱花园事件太有名了,没有哪个女孩儿愿意跟我交往。新学期开始,不少室友都选择出去租房子住了,宿舍里显得格外冷清,即便是不爱热闹的我,居然也感到有点儿孤单了。而我的脑子里居然破天荒的有了一个想法,我要改变现在的生活。

    想要改变现在三点一线的生活,最好的办法就是走出校园。所以,我决定去找份兼职,这样既可以提前了解这个社会,又可以赚些零花钱。我是个行动派,想到就会去做。

    第二天正好是周六,不用上课,我一个人离开学校,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把事情想的太过于简单了。找兼职,说起来容易,可从小到大,我连家务活都没怎么干过。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这样的我能做什么呢?就这样一直找了两天,到了周日的晚上,依旧一无所获。

    在这期间,我也有过几次尝试,可惜都以失败告终。超市的理货员,餐厅的服务员,快递公司的仓库管理员,有的工作时间与上课时间有冲突,有的需要一定技术含量,但更多时候,人家一了解我的实际情况便直接下了逐客令。我不是个意志坚定的人,我开始动摇了,或许我的这个想法一开始就是错的。生活就该如此,强行改变往往会事倍功半。

    我准备放弃了,正打算回学校食堂吃晚饭,胸口突然好像被什么扎了一下,我愣了一下,伸手拿出戴在脖子上的一个小挂坠。

    我的这个小挂坠是闪电形状的,金属质感,上边散发着淡紫色的光泽,说到这个小挂坠,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

    在我四岁的时候,跟着姥姥到外边玩儿,姥姥坐在大石头上跟邻居聊天。我就在她旁边跑来跑去,跑着跑着,跑得有些远了,被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撞倒了。膝盖破了,流了血,我大哭起来。

    姥姥上前去跟那人理论,那人态度倒还很好,说愿意负全责,如果需要就医,医药费全部由他来承担,还拿出一个挂坠来哄我开心。说来也奇怪,我看到那挂坠居然立刻就不哭了。

    姥姥也是个讲道理的人,见我伤的不重,就没有再跟那人计较。那人留下了联系方式,说如果我有任何问题随时都可以找他,还把那挂坠送给了我。

    后来我的伤好了,家人也就没有再联系那个人,不过自那以后,我就一直把这个挂坠戴在身上。

    故事还没有结束,我在十二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高烧不退,神志不清,医院的医生都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妈没有办法,以病急乱投医的心态请来了个当地有名的一位算命大师。

    大师长什么样子我早就记不清了,只记得他对我妈说,我这个病三天后就会好,不用担心。我妈松了一口气,给了大师二百块钱感谢费,大师欣然接受。

    大师临走时看到了我的挂坠,他愣了一下,然后对我妈说,我这个挂坠是个宝贝,能辟邪,可以保我在遇到脏东西的时候逢凶化吉,并叮嘱我务必要一直戴在身上。说完居然又把那二百块钱掏出来还给了我妈,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三天后,我的病居然真的好了,我妈惊喜万分。从此对大师的话深信不疑,要我天天戴着这个挂坠,洗澡都不可以摘下来。

    说来也神奇,也许是心理作用,之后的几年,每次我遇到危险或者奇怪的事情,这个挂坠好像都会提前提示我一下。而提示的方式就是在我的身上扎一下,不是很疼但感觉很明显,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感觉。而刚才的那一下绝对是这个挂坠在提示我什么,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紧张起来。

    紧张归紧张,晚饭还是要吃的,如果回去晚了,恐怕又要吃方便面了。想到这里,我转身准备往回走。

    突然,我发现不远处的一栋大楼门口贴着一张招聘广告。这张招聘广告很奇怪,对于应聘人员没有任何明确的要求,薪酬待遇也没有明说,甚至都没有说明招聘什么工作什么岗位,一切都要等到面试的时候才能知道。

    我犹豫了一下,拨通了广告上的联系电话。

    “您好,天翼灵探队!”电话响了两声,里边传来了一个非常职业的女声,优雅亲切,但字里行间却听不出任何一丝的感情。

    “你好,我看到了你们的招聘广告,我想应聘!”因为之前经历了多次的失败,我的自信心并不是很足,所以,我都能感觉到我说话的时候没什么底气,电话那边的人应该也听出来了。

    “哦,如果您有意愿到我们这里就职,请于晚上六点前到景鸿大厦1309室填写信息采集表并参加面试!”电话里的回答特别熟练,我猜她每天至少要接十几个这样的电话。

    “好的!”我自然无条件的答应了,怎么说这也是个机会,虽然成功的几率不高,但总要试试吧。

    看了眼时间,刚刚五点多一点儿,景鸿大厦离这里不远,走过去半个小时应该足够了,不用打车,这样就可以节省十几块钱,足够我吃一顿西红柿鸡蛋盖饭了。想到这里,我居然没出息的笑了。(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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