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的开价,杨密信心十足。
她相信没有哪个新人演员能够拒绝这样的电影资源……包括她自己。
倘若她刚出道时有人愿意给出这么丰厚的条件,杨密估计做梦都能笑醒。
毕竟融信达对于她的帮助,甚至都没有唐人和于证的作用大。
“签了它,以后你和热芭可就是一家人喽!”
沙发上,杨密翘着二郎腿,笑眯眯的看着张鸿。
然而让杨密意外的是,张鸿却果断的摇了摇头,甚至都没有犹豫。
杨密顿时面色微沉,不满道:“年轻人别太贪心,小心消化不良。”
“蜜姐你误会了,不是资源的问题。”张鸿轻叹道:“十年太久,我等不来,三年还差不多。”
杨密闻言面色略好,可还是眉头紧皱:“三年绝对不可能!”
这个年限别说是张鸿了,就算是刘楷威也没有这个待遇。
由于杨密的缘故,上个月他同样被曾佳签到嘉行门下。
当然,刘楷威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不能完全算是嘉行艺人。
在影视资源方面刘楷威自己以及他父亲也有一定的人脉关系。
可即便刘楷威是杨密的男友,也依旧签了六年合同。
倘若杨密答应张鸿签三年,那么嘉行内部估计都要怀疑谁是正牌姐夫了。
与此同时,看着杨密那不甘的模样,张鸿却嘿然一笑:
“不过有一点咱们倒是看法一致。”
杨密:(⊙_⊙)?
迎着杨密不解的眼神,张鸿笑容阳光道:
“我也挺看好我自己的,所以我准备成立个人工作室。”
“怎么样蜜姐?要不要参一股?”
“我参你个鬼!”杨密气得直翻白眼。
她今天算是发现了,张鸿这厮不仅贪心,还厚脸皮。
只是张鸿却一脸遗憾的摇了摇头:
“送上门的财路都不要……以后你可别后悔。”
此言一出,直接就把杨密气笑了。
本来她有些不甘心,想要尝试再劝劝张鸿。
但现在她忽然释然了。
这家伙就是个疯子,不可理喻,签不了就签不了吧。
而谈判失败,杨密也不准备再和张鸿闲扯了。
只是杨密这边刚起身准备离开,张鸿却拦住了她。
“蜜姐,别着急啊,我不加入嘉行不代表咱们不能合作呀。”
见此情形,杨密这回是真的有些不懂了。
“你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出于好奇杨密倒是没有离开,而是给了张鸿一个开口的机会。
张鸿这才直视杨密的双眼认真道:
“蜜姐,你听说过分约合同吗?”
话说影视圈常说的经纪合同,一般指的是全约。
即经纪合同的持有企业对艺人的所有业务领域都有代理权。
比如热芭就是这样,所有的业务几乎都交给嘉行代理。
而这也是大多数明星的选择,杨密、黄小明、周讯,都是这么过来的。
但再过上几年,等流量时代到来之后业内的风气就不一样了。
届时不仅明星自己不会一次性把所有业务都交给同一个公司,甚至连那些当红小花、流量小生所属的经纪公司也不会死死捏住合同,反而会寻求第三方合作,共同代理艺人事务,从而有了分约和共享经纪约的流行。
分约最早还是好莱坞那边发明出来的经纪模式。
简单来说,就是经纪公司的代理权只限于特定领域。
比如唱片分约中的经纪公司只享有艺人在音乐领域的代理权,但对影视或广告活动没有代理权,类似的还有商务约、综艺约、直播约之类的。
从社会层面来看,这属于商业职能细分的结果。
共享经纪约亦是如此,无非就是全约加上第三方经纪公司共同代理艺人。
张鸿也不管杨密懂不懂,索性先简单介绍了一些。
随即在杨密那疑惑的眼神中,张鸿开门见山道:
“我可以把商务约签给嘉行,咱们先有限合作一下。”
“一年一签,曾总如果觉得没得赚大不了明年不签就是。”
“反正我又不需要你们嘉行捧,也用不着你们投入资源。”
此言一出,杨密若有所思,可……又不是很懂。
不过这也不能怪她,毕竟分约当前在圈内确实是少数派。
只是张鸿这幅说辞,她想了想也觉得没毛病。
于是沉吟片刻之后,她终于开口道:
“我个人不反对,但商业方面的事情归曾总和赵总管,我不好干涉。”
“这样,你让你的经纪人去一趟嘉行吧,具体合不合作让她们自己谈。”
“行。”张鸿说罢主动朝杨密伸出手,笑容灿烂道:“合作愉快!”
杨密看了看,终究还是伸手握了握:“……合作愉快!”
只是当张鸿离开之后,杨密却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她这次谈判……到底是失败还是没失败呢?
生气吧?好像不至于。
可是不生气吧,好像又说不过去。
当热芭鬼鬼祟祟的溜进来后,看见的便是杨密这幅茫然的模样。
这让热芭不禁有些担心,蜜姐这该不是被气糊涂了吧?
这般想着,热芭当即小心翼翼的问道:“蜜姐……你没事儿吧?”
片刻之后,杨密方才轻叹道:
“这小子……有点邪门!”
杨密发现不仅热芭玩不过这小子,连她自己都有点玩不过张鸿了。
当意识到这点后杨密有些惆怅,但同样也有点得意。
这样的人才纵然不能拉入嘉行,至少也证明了她的眼力不是!
只是热芭却不明所以,本来就呆萌的小脸这下变得越发懵懂了。
……
话分两头,且不说杨密这边如何发神经。
张鸿离开之后倒是没有浪费时间,转头就找上苏安说明了此事。
而苏安得知要去嘉行和曾佳打交道时也毫不胆怯。
“鸿哥你放心,这件事交给我了。”
说完她便雄赳赳气昂昂的拿着合同方案就打车离开了。
话说分约本就是苏安和张鸿反复讨论的结果,这点和流量时代并不矛盾。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假设百事可乐现在要找代言人,那会出现什么情况?
很多粉丝或许认为,品牌方会直接找上自家哥哥,求着他代言。
可粉丝的幻想往往和现实是截然相反的。
要知道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明星,在代言上明星并没有稀缺性。
所以找谁代言,主动权在品牌方。
而品牌方的选择范围是十分宽泛的,选谁不选谁都很难说。
有时候为了其他商业考量,甚至都能选一些并不出名的萌新艺人。
比如国内早些时候的萌新女团,不少商务代言就是这种方式拿到的。
即便排除了这种场外交易,往往也有着不少内幕交易。
比如消息优势,大公司、知名经纪人往往能提前获知,从而先下手联络。
抢代言、抢广告,那都是常有的事情。
对此品牌方也不在意,反正候选明星看起来都是一个层次,谁来都一样。
文艺青年总认为: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可你自己都不争取,又怎么能指望别人相信你呢?
要知道这是一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竞争无处不在!
你不去抢,即便你有实力,机会也不会落在你身上。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竞品明星彼此间斗的不可开交的缘故。
毕竟同赛道的明星往往都能接触到同类型的代言,同类型的角色。
在这种情况下,“你死我活”自然就成了常态。
白百合火了,王珞丹自然也就过气了。
白鹿火了,李沁、李一桐的发展自然也就不会那么美好。(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