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这不妥妥的工作室作风?

    尼人?

    这特么什么鬼?

    老子居然也能享受到金庸和古龙先生的待遇啊!

    李太常差点气乐,迅速翻到正文,读了起来。

    片刻后。

    “啪!”他将杂志甩在桌上。

    这完全是中译中的《他从地狱来》,连好多人名都没有改!

    而且,更为过分的是,对方的剧情进度,居然抄小道赶到《他从地狱来》前面去了。

    他又接过宋槐递过来的另一本浦江文艺。

    「《地若有恨》,著名作者:呢人」

    同样的抄袭,同样写到了《天若有情》的前面。

    这两篇稿子抄袭得水平极高,自己后续剧情被完全猜中,《他从地狱来》后面要悲剧结尾,《我从地府来》已经在不停铺垫悲剧结局了,而《天若有情》是圆满结局,这个《地若有恨》也能看出HE的趋势。

    这特么不妥妥的工作室作风吗?

    扒书洗稿写得快,不仅抄你,还抄你前面去了。

    难道有工作室的人也穿越了?

    李太常不慌不忙探身从桌上取来第三本杂志:小说故事,不慌不忙翻开。

    一眼扫过,没有李鬼的作者名称,但目录上赫然有两篇武侠。

    「八王夺嫡,作者:夏山」「十王逐鹿:作者:龙河」

    李太常舔舔嘴唇,翻开《八王夺嫡》,开头大概中译英,再英译中。

    「元朝至顺三年。

    暮秋的河北大地,燕山余脉被铁灰色的云层压得低垂。狂风卷着枯叶扑打着马车的窗棂,易水河凝成一道铅灰色的细线,芦苇在朔风中折腰。青木崖如巨兽蛰伏,峭壁间凿出的栈道悬在雾霭里,崖顶总坛的玄铁旗杆上,日月旗猎猎作响。

    日影西斜时,蜿蜒三十里的山道上行来一列商队。晋商打扮的骡马队拖着漆箱,箱面“隆昌号“金漆被风沙磨得斑驳。几个包头巾的镖师按着刀柄,警惕地扫视着嶙峋怪石。

    商队后方百步之遥,一道黑影踏着枯草尖飘然掠过,直奔燕京而去。来人丰神俊朗,一张方正的脸上眼窝深陷,两点寒星似的眸光流转。宽大金袍被山风鼓成翼状,足尖点地竟不惊起半分尘埃。此人名张峰,正是日月神教八大长老之首,江湖人称“金翼鹏王”。他这番下山,乃是直奔河北武林第一势力燕京镖局而去......

    ......教主李通天走火入魔,大限将至,如今八位长老要争大位......」

    李太常一口气读完一万多字的《八王夺嫡》,嘿嘿冷笑。

    这个人仿写得很不错啊,特么的日月神教都出来了,真没想到胡良手底下,竟然还有这种人材?

    金毛狮王改成了金翼鹏王,光明顶改成了青木崖,第一章出来三个女长老,第二章跳出来两个反派花袍鬼王和黑煞虎王,同金翼鹏王较劲,不仅要抢夺教主之位,还要抢夺金翼鹏王心爱的女人!后面要不要来个东方不败啊?

    第一章仿写,同样是教主有命,谁能打败各大名门正派一统江湖,谁就能当教主,第二章情节推进相当快,人物不断出场,不断挑战各大门派,写得跌宕起伏,反派逼格倒也过关。

    旁边的宋槐观察着李太常的脸色,义愤填膺道:“主编,这厮抢在您前面发表,实在太可恶!”

    李太常不置可否,叼起一根烟,宋槐连忙掏火机点上。

    “先让我看完。”

    他又翻到另一篇,看起了《十王逐鹿》。

    开头差不多,不过主角出身名门正派蜀山,蜀山掌门病死,留下遗言,门中嫡传的十大剑客,两年之内将门派发扬光大者可为掌门,此时正是元朝末年,主角赵青云乃是蜀山十剑客之一的逍遥剑客,第一个挑战的就是武当张真人。

    又是两个女剑客争着上武当山。十大剑客七个女的,三个男的,而其他两名无影剑客和疾风剑客分别挑战正道天山派和邪道血煞门,还有五个女剑客分散挑战邪派正派不一。

    第二章,峰回路转,赵青云同武当张三丰打得难分胜负,被张真人一句“同为正道,奈何相残”打动,决定跳出十剑客夺掌门的死循环,改为直奔大都,刺杀鞑子皇帝。两个暗恋他的女剑客柔水剑客和出尘剑客决心同师兄一同干这惊天动地的大事。

    门内争掌门,变成了为大夏争天下!

    李太常将稿子丢在桌上,有些重视起来。

    《八王夺嫡》还好,这篇《十王逐鹿》威胁很大。从争教主转为争天下,是个很好的思路,尽显大气,自己怎么没想到?

    嗯,可以借鉴一下。

    李太常重新拿起杂志,找到作者名。

    “宋槐,这两个笔名以前见过吗?”

    “没有!都是新笔名,我猜又是胡良搞的鬼。”宋槐小心翼翼道。

    这两篇武侠快节奏的写法,他不禁嗅到了春河的味道,类似那篇压缩后发表在魔都时代的《红楼梦醒》。

    宋槐做编辑已经十年,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笔风和惯常的用词,就算有十个马甲,他只要读上一两万字,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这个夏山和龙河,很可能都是春河那个王八蛋。

    但是他不敢提,春河是主编逼走的呀。

    李太常抽烟思索,如果夏山和龙河都是他手下,那摩登时代倒是人才济济。

    脑中渐渐浮现出一个贼头贼脑的胖子形象,旋风般超过自己,扭着大屁股回头得瑟,一副你来打我呀的贱表情:“我就盯着你抄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抄我?”李太常吐个烟圈,烟圈如乾坤圈般精准地套上了对方的脖子。

    “啊——”烟圈越收越紧,那人脸上从意外转为惊恐、又变成哀求。

    “灭!”

    那人轰然爆开。

    这就想让老子无路可走?这不是痴心妄想吗?

    本来李太常不过想写个倚天屠龙记同人的,现在,按照原有节奏写肯定不行了,如果直接往后跳十几年写张翠山,或者跳二十几年写少年张无忌,虽然可行,而且改变主角肯定能给对方带来震撼,但在整书立意上仍然落了下乘。

    要赢,就得赢得彻底,碾压对方!

    “主编,我看不如发律师函吧!”宋槐看主编迟迟不说话,小心翼翼建议道。

    他看完两篇言情和两篇武侠后一阵绝望。后续能展开的情节都被春河写了,他左思右想,也找不到任何能突围的路,但总抱着一丝幻想,自己不行,不代表主编不行。

    主编大才,说不定有办法,但现在看这架势,主编似乎也无可奈何了。

    当初不该把春河得罪死的,现在这家伙明显在报复,考虑到他那篇稿子发表在魔都时代,答案呼之欲出:两伙人合流了!

    “别担心!”

    却见李太常挥手驱散烟雾,悠悠道:“他们写的这种太普通,我不会这么写。”

    “普通?”

    宋槐张大了嘴,这还普通,文笔、人物、情节、节奏,都是精品。

    “很普通,看了我开头的老作者,自然能推导出后续的大致剧情脉络,这不稀奇。”

    李太常轻弹烟灰,“这世上,就没人能知道我后面要写什么!”

    “主编厉害!”宋槐非常怀疑,但仍然送上马屁,然后拿着主编写完的三份稿子拜读去了。

    他坐下将三份稿子都翻了一遍。

    “咦?”

    《无人生还》还是7000字左右篇幅,可为什么《他从地狱来》和《天若有情》都只有4000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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