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拿钱买命?不,孤是来带你们发财的!

    这不是什么罪名,这是凌迟的刀,是夷族的令。

    “这位……小爷……”胡万三勉强牵动嘴角,“咱们都是本分生意人,这……这通倭的罪过,可担不起啊。”

    他一开口,周围几个还算镇定的商贾也定了定神。

    杭州丝绸行会的会长苏半城,一个年过六旬、穿着金丝蟒纹袍的老者,站了起来。

    他活了一辈子,风浪见得多了,不至于被一个毛头小子吓住。

    “这位公子面生得很,”苏半城声音透着一股久居上位的沉稳,

    “京城有京城的规矩。我们这些人,生意做得再大,也是陛下的子民。今日胡会长设宴,若是朋友,我们欢迎。若是为了求财,公子划下道来,咱们江南商帮,凑一凑,总能让公子满意。”

    他浑浊的老眼扫过朱雄英身后那些手按刀柄的锦衣卫。

    “可要是来找茬的……哼,锦衣卫拿人,也得有都察院的勘合,有刑部的文书。光天化日,无凭无据,就想把我们这些人都扣下?只怕明日一早,都察院的奏本就要堆满陛下的御案了。”

    他这话软中带硬,既是提醒,也是威胁。

    意思是,我们朝里有人,别乱来。

    “都察院?”朱雄英没理会苏半城,而是伸出筷子,慢条斯理地夹起桌上一道名菜“蟹粉狮子头”。

    那肉丸子做得极好,圆润饱满,汤汁浓郁。

    他举到面前,似乎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这道菜,火候不错,肉质也嫩。”

    话音未落,他手腕一抖,那颗狮子头从筷子间滑落,“噗”的一声掉回汤盘里,滚烫的油汤溅射而出,几滴正落在胡万三那件崭新的蜀锦袍子上,留下几个深色的油点。

    “可惜,油水太大了,腻得慌。”

    朱雄英放下筷子,抬起头,看向苏半城。

    “你说的那个朝里的人,叫王纯,对吗?户部右侍郎。”

    苏半城脸上的从容一下子变成慌乱。

    “一个时辰前,孤刚下令,把他那身皮给剥了。”朱雄英的声调没有任何起伏:

    “现在,应该就挂在午门城楼上。风大,估计这会儿已经干得差不多了。苏会长要是想他了,孤可以派人送你一程,去跟他作个伴。”

    孤!

    这个自称一出来,整个雅间里落针可闻。

    先前还嘈杂喧闹的气氛,在这一刻彻底冻结。

    能在这个年纪自称“孤”,能随意调动锦衣卫,能把一个三品大员说剥皮就剥皮……

    答案只有一个。

    那个传说中从坟墓里爬出来,一回京就搅得天翻地覆,刚刚监国的皇长孙,朱雄英!

    “扑通!”

    胡万三椅子腿一软,重重跪倒在地。

    他什么也顾不上了,对着朱雄英的方向拼命磕头,地板被撞得“咚咚”作响。

    “殿下!是草民有眼不识泰山!殿下饶命!草民该死!草民该死啊!”

    他这一跪,像是推倒了第一张牌。

    “扑通!扑通!”

    一连串的闷响,刚才还不可一世的江南巨富们,一个接一个地跪了下去。

    朱雄英看都没看脚下那摊烂泥一样的胡万三,他伸出修长的手指,翻开了那本账册。

    “苏半城。”

    苏半城花白的胡子抖个不停:“草……草民在。”

    “洪武二十三年,五月十三。”

    朱雄英的声音在寂静的楼内显得格外清晰,

    “你的‘苏杭号’船队,在宁波报关出海,目的地是琉球。实际上,船队在海上转了个向,直奔日本九州长崎港。“

    ”船上除了丝绸,还藏了三千斤上等生铁,五百张军用强弩。”

    朱雄英念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抬头看向面无人色的苏半城。

    “换回来的,除了两万两白银,还有四颗人头。是我大明台州府渔民的人头。“

    ”倭寇把人头装在木盒里送给你,说是‘回礼’。对吗?”

    苏半城整个人垮了下去,瘫在地上。

    朱雄英没再管他,指尖在账册上划过,点向另一个方向。

    “扬州,钱百万。”

    那个跪在人群中的矮胖商人,身体一弹。

    “洪武二十四年,秋。你的三艘盐船在东海遇‘海匪’,十万两的官盐沉入大海。“

    ”你向官府报损,户部核销了这笔烂账。”朱雄英的语调依然平稳,

    “可锦衣卫的线报说,那三船盐,被你安安稳稳地卖给了舟山岛的海主。“

    ”你不仅没亏,还换回了三箱东珠和一整船的南洋香料。”

    他看向那个已经抖成筛糠的胖子。

    “钱掌柜,你这算盘打得真好。一边拿着朝廷的补贴,一边跟海匪做生意,两头通吃,一本万利。是不是?”

    “我……我……”钱百万喉咙里挤出两个字,突然两眼一翻,身体一歪,直挺挺地倒了下去,竟是直接吓得不省人事。

    这一下,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了。

    这本账册,就是他们的催命符。

    上面记着的,是他们每一个人最见不得光的秘密。

    今晚这场宴席,不是鸿门宴。

    这是断头饭。

    楼内死寂一片,只剩下粗重的喘息声,和牙齿控制不住打颤的声音。

    朱雄英合上账册,发出一声轻响。

    “按我大明律,你们犯的这些事,每一桩,都够夷三族。”

    胡万三从地上爬起来,连滚带爬地扑到朱雄英脚边,一把抱住他的靴子。

    “殿下!殿下饶了草民吧!草民愿捐家产!我胡家在江南所有的店铺、田产、船队,全都献给殿下!只求殿下给条活路!”

    “对!殿下!我们也愿意出钱!”

    “求殿下开恩!”

    求饶声顿时响成一片。

    “捐家产?”朱雄英低头,看着脚下这个已经毫无尊严的江南首富,

    “孤想要你们的钱,今晚就能让锦衣卫把你们的家抄个干净,连地砖都撬起来。何必跟你们在这里废话?”

    求饶声又一次戛然而止。

    所有人都懵了。

    不要钱?

    那是要什么?

    “孤再问你们一次,”朱雄英一脚踢开胡万三,转身面对这群跪着的富商,

    “孤大张旗鼓地办这个万国博览会,到底是为了什么?”

    没人敢吱声。

    “是为了给大明找出一条能生钱的活路!”

    朱雄英的声音陡然拔高,

    “北平的边军还穿着单衣站岗,河南的灾民饿到要交换孩子吃!国库空得能饿死老鼠!“

    ”这笔钱,不从你们这些肥得流油的身上出,难道要去刮那些穷得只剩一把骨头的百姓吗?!”

    他指着桌上那本账册。

    “孤,给你们一个机会。一个拿钱买命,也拿钱买前程的机会。”

    所有人都抬起头,原本死灰般的眼睛里,冒出一点点求生的光。

    “博览会的入场费,一百万两白银。孤不管你们是十家凑,还是二十家分,天亮之前,银票必须送到户部赵尚书的案头。”

    一百万两!

    这个数字让所有人心里一抽,但跟脑袋比起来,又觉得不算什么了。

    “殿下,草民出!”胡万三第一个喊,“草民一人,出二十万两!”

    “草民也出十万!”

    “还有我!”

    看着他们争先恐后的样子,朱雄英抬手压了压。

    “别急。这一百万两,只是让你们保住命的钱。想活得好,还得签个东西。”

    他向后伸出手,青龙立刻递上一卷明黄色的绸缎。

    朱雄英将绸缎“哗啦”一声在长桌上展开。

    “《皇商助饷协议》。”

    “签了它,从今天起,你们就是大明的‘皇商’。你们每年盈利,抽六成上缴内帑,充作军费。“

    ”你们的船队,必须无条件为朝廷运送军需。你们在海外的据点,要为锦衣卫提供情报。”

    他看着商人们变幻不定的脸色,话锋一转。

    “当然,你们不是白干。作为回报:第一,孤允许你们的船队悬挂龙旗,大明水师为你们护航,从今往后,海上再无海匪!“

    ”第二,博览会上评出的优胜者,孤可以酌情开放盐、铁、茶的部分专卖权!”

    他扫视着每一个人。

    “以前,你们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偷偷摸摸地赚钱。“

    ”现在,孤给你们一个机会,一个名正言顺,站在太阳底下,把生意做到全世界的机会。”

    “是继续当阴沟里的老鼠,随时可能被一脚踩死;还是当大明的皇商,让子孙后代挺直腰杆。你们,自己选。”

    大堂里再次陷入寂静。

    但这一次,气氛完全不同了。

    恐惧还在,可在恐惧的最深处,一簇名为“野心”的火苗,被彻底点燃了。

    皇商!

    悬挂龙旗!

    水师护航!

    盐铁专卖!

    这不再是敲诈,这是招安!

    是用刀架在脖子上的封官许愿!

    胡万三第一个反应过来,他手脚并用地爬到桌边,拿起笔,蘸了印泥,飞快的在那份协议上按下自己的手印。

    “草民胡万三……愿为殿下……效死!”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

    商人们像是被点燃的干柴,争先恐后地挤上前,在那份足以改变家族命运的协议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看着这群前一刻还想着如何对抗,此刻却如同最虔诚的信徒一般的商人,朱雄英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笑意。

    “很好。”他拍了拍手,“既然都是自己人了,那孤,自然不能让你们亏本。”

    他朝门外扬了扬下巴:“抬进来。”

    两名锦衣卫抬着一个沉重的木箱,重重地顿在地上。

    朱雄英亲自上前,打开了箱盖。

    箱子里没有金银珠宝,而是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

    他从中拿起一块半透明的、散发着淡淡花香的方块。

    “诸位都是走南闯北的行家,可有谁认得此物?”

    一个专做南洋香料的商人凑近了,鼻子用力嗅了嗅,迟疑道:

    “殿下,这味道……像是皂角,但比最上等的皂角还要清香百倍。这质地……闻所未闻。”

    “此物,名为‘香皂’。”朱雄英说着,对身后的青龙使了个眼色。

    青龙立刻会意,端来一盆清水,又从后厨拉来一个满手油污的杂役。

    朱雄英将香皂在杂役手上擦了几下,让他放进水里搓洗。

    不过片刻,一盆清水就变得浑浊不堪,而那双原本黑得看不出肤色的手,竟露出了干净的皮肉。

    一股清新的花香弥漫开来。

    “这……这!”

    “神物!简直是神物啊!”

    所有商人的眼睛都直了!

    去污能力是其次,关键是那独特的香味!

    这东西要是卖到外面,那些贵妇人不得疯了?!

    朱雄英没给他们太多震惊的时间,又从箱中取出一只晶莹剔透的杯子。

    “此物,琉璃杯。”

    杯子在烛光下流光溢彩,比最高档的玉杯还要通透。

    “孤告诉你们,这东西,要多少有多少。成本,不及你们手里那只银杯的十分之一。”

    最后,他拿起一根细长的钢针,在指尖掂了掂。

    “钢针。你们府上的绣娘,用的还是骨针、铜针吧?易断,还粗。而这一根,”

    他随手从一个锦衣卫的衣甲上撕下一块厚实的衬布,将钢针轻轻一推,钢针毫无阻碍地穿了过去,

    “可以轻松穿透十层棉布,永不生锈。”

    香皂、琉璃、钢针。

    三样东西,彻底砸碎了商人们最后的理智。

    他们眼中再无恐惧,只剩下一种近乎癫狂的贪婪。

    这是金山银山!

    朱雄英将他们的反应尽收眼底。

    他把那根钢针插回箱子里,盖上箱盖,发出一声闷响。

    “一百万两,是入场券。”

    “至于这三样东西的独家售卖权……价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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