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上午八点半,陆渊在法院门口等沈芸。
省城中级人民法院是一栋灰白色的建筑,庄严肃穆,门口的台阶很宽,两侧立着石狮子。来来往往的人行色匆匆,有穿着律师袍的,有拿着材料的,有神情焦虑的当事人,也有表情淡漠的旁听者。
陆渊站在台阶下面,看着人来人往,心里有些感慨。
他很少来法院。上一次来,还是实习的时候,跟着老师处理一个医疗纠纷的案子。那次他只是旁听,没有发言,但法庭上的唇枪舌剑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今天,他是来给林美华助阵的。
"陆渊!"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他转过头,看到沈芸正朝他走来。
她今天穿得很正式,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头发盘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和修长的脖颈。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走起路来咔咔响,气场十足。
陆渊看着她,愣了一下。
他很少见沈芸这样打扮。平时见面,她要么是休闲装,要么是家居服,随意又舒适。但今天这身律师装扮,让她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干练、专业、锋芒毕露。
"看什么?"沈芸走到他面前,挑了挑眉。
"没什么。"陆渊收回目光,"你今天...挺好看的。"
沈芸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难得听你夸人。"
"实话实说。"
"行,这句话我记下了。"沈芸的嘴角弯了弯,"走吧,林美华她们应该快到了。"
两人往法院里面走。
刚走到安检口,就看到林美华牵着然然站在那里。
林美华今天也穿得很正式,一件浅蓝色的衬衫,下面是黑色的西裤,头发扎成一个低马尾。但她的脸色不太好,眼睛下面有明显的黑眼圈,显然昨晚没睡好。
然然站在她旁边,穿着一条粉色的连衣裙,头上扎着两个小辫子,手里抱着一个毛绒玩具...是一只小兔子。
看到陆渊,然然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陆叔叔!"
她松开妈妈的手,朝陆渊跑过来。
陆渊蹲下身,接住了她。
"然然,好久不见。"
"陆叔叔,我想你了。"然然搂着他的脖子,小脸蛋贴在他的肩膀上,"你怎么都不来看我?"
"叔叔工作忙。"陆渊轻轻拍了拍她的背,"你最近怎么样?身体还好吗?"
"好!"然然抬起头,笑得眼睛弯弯的,"医生说我恢复得很好,不用再住院了。"
"那就好。"
林美华走过来,脸上带着感激的笑容。
"陆医生,谢谢你今天能来。"
"不客气。"陆渊站起来,"然然的案子,我也想看看结果。"
"有你在,我心里踏实多了。"林美华说,声音有些发颤,"说实话,我昨晚一夜没睡,一直在想今天会怎么样..."
"别紧张。"沈芸走上前,握了握她的手,"我们准备得很充分,证据也很扎实。相信我,会没事的。"
林美华点了点头,但眼眶还是红了。
"我就是怕...怕然然被他抢走..."
"不会的。"沈芸的语气很坚定,"我不会让那种事发生。"
...
四人过了安检,往法庭的方向走。
走到走廊拐角的时候,迎面走来几个人。
为首的是一个三十五六岁的男人,身材中等,穿着一身剪裁考究的深灰色西装,皮鞋擦得锃亮。他的长相不算出众,但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精明的气息,眼神锐利,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他身后跟着两个人,一个是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戴着金丝眼镜,拎着公文包,一看就是律师;另一个是个年轻女人,穿着职业装,手里抱着一摞文件,应该是律师助理。
林美华的脚步停了下来。
她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
"美华。"那个男人开口了,语气里带着一丝居高临下的意味,"好久不见。"
林美华没有说话,只是下意识地把然然拉到身后。
然然探出头,看了那个男人一眼,然后又缩了回去,紧紧抓着妈妈的衣角。
"然然也在啊。"男人的目光落在然然身上,脸上的笑容变得柔和了一些,"爸爸好久没见你了,想不想爸爸?"
然然没有说话,只是把脸埋在林美华的腿上。
"陈志远。"沈芸开口了,语气冷淡,"有什么话法庭上说。"
陈志远的目光转向沈芸,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你就是林美华的律师?"
"沈芸,盛和律师事务所。"
"年轻有为。"陈志远笑了笑,语气里带着一丝轻蔑,"不过,年轻律师经验不足,有些案子不是光有热情就能赢的。"
"谢谢提醒。"沈芸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不过我觉得,有些案子不是光有钱就能赢的。"
陈志远的笑容僵了一下。
他身后的律师咳嗽了一声,低声说:"陈总,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进去吧。"
"好。"陈志远收回目光,最后看了林美华一眼,"美华,我说过,然然跟着我会过得更好。你好好考虑考虑。"
说完,他带着律师和助理走了。
林美华站在原地,浑身发抖。
"没事。"沈芸握住她的手,"别被他吓到。他就是想在开庭前给你施压。"
"我知道..."林美华的声音在发颤,"但我一看到他,就..."
"妈妈。"然然抬起头,小手握住林美华的手指,"妈妈不怕,然然陪着你。"
林美华低下头,看着女儿,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她蹲下身,把然然紧紧抱在怀里。
"妈妈不怕。"她说,声音哽咽,"有然然在,妈妈什么都不怕。"
陆渊站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心里有些酸涩。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然然的时候...那个小女孩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头上缠着绷带,但还是努力地冲他笑。
她那么小,那么懂事,那么让人心疼。
她不应该成为大人争夺的筹码。
她应该快快乐乐地长大,有爸爸妈妈的爱,有无忧无虑的童年。
"走吧。"沈芸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该进去了。"
...
法庭不大,但很庄严。
审判席在最前面,高高在上。原告席和被告席分列两侧,中间隔着一条过道。旁听席在后面,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
陈志远坐在原告席上,他的律师坐在旁边,正在翻看材料。
林美华坐在被告席上,沈芸坐在她旁边。陆渊带着然然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
九点整,书记员宣布开庭。
法官是一个五十来岁的女性,头发花白,戴着眼镜,表情严肃但不凌厉。她翻了翻卷宗,开口说道:
"本案是原告陈志远诉被告林美华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原告,请陈述你的诉讼请求。"
陈志远的律师站起来,是那个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
"审判长,原告陈志远请求法院将婚生女陈欣然的抚养权由被告林美华变更为原告陈志远。理由如下..."
他翻开手里的材料,开始陈述:
"第一,被告林美华收入不稳定,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根据我们的调查,被告目前在医院从事护工工作,月收入仅三千余元,扣除房租和生活开支后所剩无几。而原告陈志远经营公司,年收入超过百万,完全有能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
"第二,被告林美华在孩子生病期间存在延误治疗的情况。根据医院的病历记录,孩子陈欣然在今年五月被诊断为脑部肿瘤,但被告在发现孩子异常后,并未第一时间带孩子就医,而是拖延了数日,险些造成严重后果。这说明被告缺乏基本的监护能力。"
"第三,被告林美华的居住环境不适合孩子成长。被告目前租住在一间不足三十平米的出租屋内,与孩子的外婆同住,居住条件简陋,周边环境复杂。而原告在市中心拥有一套一百五十平米的住宅,学区优质,环境优美,更适合孩子成长。"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法院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将抚养权变更给原告。"
他说完,坐了下来。
陈志远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林美华的脸色惨白,嘴唇在发抖。
陆渊坐在旁听席上,握紧了拳头。
什么"延误治疗"?
然然的病是脑部肿瘤,早期症状不明显,很多家长都会忽略。林美华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就带孩子去了医院,只是因为症状不明显,没能及时确诊。
如果不是他在医院门口偶然看到然然头顶的倒计时,如果不是他坚持让然然做进一步检查,后果才真的不堪设想。
而这一切,跟林美华的"监护能力"有什么关系?
"被告,请进行答辩。"法官说。
沈芸站起来,表情平静,但眼神锐利。
"审判长,针对原告律师的陈述,被告有以下几点答辩意见。"
"第一,关于收入问题。原告律师称被告收入不稳定,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但事实是,被告虽然收入不高,却从未让孩子缺衣少食。三年来,被告独自抚养孩子,省吃俭用,把所有的收入都花在了孩子身上。而原告呢?"
她拿出一份材料,递给书记员。
"这是原告与被告离婚时的协议书。协议明确约定,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两千元。但根据被告提供的银行流水,原告在离婚后的三年里,只支付了三个月的抚养费,此后再无任何支付记录。"
"也就是说,原告三年来拖欠抚养费共计六万六千元。一个连抚养费都不愿意支付的人,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有能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
陈志远的脸色变了。
他的律师想要打断,但沈芸没有给他机会。
"第二,关于所谓的'延误治疗'。原告律师称被告在孩子生病期间存在延误治疗的情况,这完全是歪曲事实。"
她又拿出一份材料。
"这是孩子陈欣然的完整病历记录。根据病历显示,孩子的症状最初表现为头痛和呕吐,这些症状在儿童中非常常见,很容易被误认为是普通的感冒或肠胃问题。被告在发现孩子症状持续不缓解后,立即带孩子去了儿童医院就诊,但因症状不明显,未能及时确诊。"
"后来,是一位市一医院的医生在偶然的情况下发现了孩子的异常,建议做进一步检查,这才确诊了脑部肿瘤。孩子随后接受了手术,目前恢复良好。"
"我想请问原告律师,在这个过程中,被告有任何'延误治疗'的行为吗?被告第一时间带孩子就医,积极配合治疗,这难道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母亲应该做的吗?"
"反观原告,在孩子生病住院期间,原告在哪里?根据被告的陈述,原告在孩子住院的整整两周里,只来探望过一次,停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一个对孩子漠不关心的父亲,有什么资格指责母亲'延误治疗'?"
陈志远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他的律师低声说了什么,他摆了摆手,示意不要打断。
沈芸继续说道:
"第三,关于居住环境。原告律师称被告的居住环境不适合孩子成长,原告的住宅更适合孩子。但我想请问,一个孩子的成长,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房子的大小,还是父母的陪伴?"
"被告虽然住在出租屋里,但她每天陪伴孩子,照顾孩子的起居,辅导孩子的功课,给孩子讲故事,陪孩子玩耍。而原告呢?"
她拿出另一份材料。
"这是被告提供的通话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根据记录显示,在过去三年里,原告主动联系孩子的次数不超过十次。孩子的生日,原告没有出现;孩子的家长会,原告没有出现;孩子生病住院,原告只来过一次。"
"一个三年来对孩子不闻不问的父亲,突然跳出来说要争夺抚养权,说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请问,他凭什么?"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
法官看了看双方,开口说道:
"原告,你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陈志远的律师站起来,脸色有些难看。
"审判长,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原告承认确实存在拖欠的情况,但这是因为原告的公司在那段时间遇到了经营困难,并非故意不支付。原告愿意在本案结束后,一次性补齐所有拖欠的抚养费。"
"关于探望的问题,原告承认探望次数较少,但这是因为被告多次阻挠原告探望孩子,原告无奈之下才减少了探望频率。"
"我们认为,抚养权的归属应该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原告有更好的经济条件,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生活环境。这才是对孩子最有利的选择。"
沈芸冷笑了一声。
"原告律师说被告'阻挠探望',请问有证据吗?"
原告律师愣了一下。
"答案很简单...因为根本不存在'阻挠探望'这回事。原告只是不想来,所以不来。现在为了争夺抚养权,才编造出这样的借口。"
原告律师的脸色更难看了。
法官敲了敲法槌。
"双方先冷静一下。"她说,"本案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权问题,法庭需要听取孩子本人的意见。"
她看向旁听席。
"陈欣然小朋友,请到前面来。"
...
然然从座位上站起来,有些紧张地看了看陆渊。
陆渊冲她点了点头,轻声说:"去吧,没事的。"
然然深吸一口气,走到法庭中间。
她站在那里,小小的身影显得有些单薄。粉色的连衣裙在法庭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柔和,手里还抱着那只毛绒小兔子。
法官的表情柔和了一些。
"然然,你今年几岁了?"
"七岁。"然然的声音有些小,但很清晰。
"你知道今天为什么来这里吗?"
然然点了点头:"知道。爸爸想让我跟他住。"
"那你自己想跟谁住呢?"
然然沉默了一下。
她转过头,看了看坐在原告席上的陈志远,又看了看坐在被告席上的林美华。
林美华的眼眶红了,但她努力挤出一个微笑,冲然然点了点头。
陈志远也在看着然然,脸上带着一种复杂的表情。
然然转回头,看着法官,声音很轻,但很坚定:
"我想跟妈妈住。"
法官问:"为什么?"
"因为妈妈每天都陪着我。"然然说,"妈妈给我做饭,送我上学,给我讲故事,陪我睡觉。我生病的时候,妈妈一直在医院陪着我,给我削苹果,给我讲笑话,让我不要害怕。"
她顿了一下,声音更轻了。
"爸爸...很少来看我。我都快忘记他长什么样子了。"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
陈志远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法官点了点头。
"好,然然,你可以回去了。"
然然转身走回旁听席,坐到陆渊旁边。
陆渊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你做得很好。"
然然抬起头,眼睛里有泪光在闪。
"陆叔叔,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没有。"陆渊说,"你说的都是真话。真话永远不会错。"
然然点了点头,把脸埋在毛绒兔子里。
...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走出法庭,林美华的腿有些发软,沈芸扶着她在走廊的椅子上坐下。
"怎么样?"林美华的声音在发抖,"你觉得...能赢吗?"
"证据对我们有利。"沈芸说,"而且然然的陈述很关键。法官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意愿。"
"但是...他有钱,他有律师..."
"有钱不代表能赢官司。"沈芸说,"法律面前,证据说话。他三年不付抚养费,三年不探望孩子,这些都是白纸黑字的证据。他想翻盘,没那么容易。"
林美华点了点头,但眼泪还是流了下来。
"我就是怕...怕然然被他抢走...她是我的命,我不能没有她..."
"不会的。"陆渊开口了,"然然不会被抢走。"
林美华抬起头,看着他。
"陆医生..."
"你是一个好妈妈。"陆渊说,"然然知道,法官也会知道。"
林美华看着他,眼泪流得更凶了。
"谢谢你...谢谢你们..."
然然走过来,抱住妈妈的腿。
"妈妈不哭。"她说,"然然不会离开妈妈的。"
林美华蹲下身,把女儿紧紧抱在怀里。
阳光从走廊的窗户照进来,落在这对母女身上,暖暖的。
陆渊站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他想起自己的母亲。
十二岁那年,母亲在送医的路上去世了。他没能见到她最后一面。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被人这样抱过。
"走吧。"沈芸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先送她们回去。"
"好。"
四人走出法院,阳光有些刺眼。
陆渊眯了眯眼,看着远处的天空。
很蓝,很干净。
希望判决的结果,也能像这片天空一样,晴朗明媚。
...(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