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江城,暑气未消。
我站在民政局门口,盯着手机上的电子请柬,指尖冰凉。
照片的伴郎团里,有一张我死都不会认错的脸——周彦川。那个在三年前庭审现场,隔着被告席的玻璃,对我露出怜悯微笑的男人。
他害死了我爸,现在堂而皇之地站在我表姐的婚礼伴郎团里,接受所有人的祝福。
而我,连一张请柬都不配收到。
要不是表姐“不小心”把电子请柬发错到家族群,我甚至不知道,江家还有人记得我这个扫把星。
“江小姐。”
一道清冽的男声打断我的思绪。
我抬起头。
男人逆着光站在三步开外。白衬衫,黑西裤,领口解开两颗扣子,露出清瘦的锁骨线条。五官冷白精致,眉眼间隐隐有几分熟悉,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陆辞。”他朝我微微颔首,“让你久等了。”
声音低沉,像大提琴的尾音,在心口轻轻一挠。
我收起手机,迅速把这个声音带来的怪异悸动压下去。
“刚到。东西带了吗?”
他扬了扬手里的文件袋。
透明塑料膜下,户口本、身份证、婚前协议,整整齐齐。
很好。一个干净、听话、急需结婚证应付家里的穷学生,正是我需要的那种闪婚对象。
“走吧。”
我转身往民政局大门走,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极轻的笑。
“不看看协议?”
“车上再看。”
迈巴赫的后排宽敞得过分。
我看着窗外倒退的行道树,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协议边角。这车是租的吧?为了撑场面?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法学院学生,哪来的钱租迈巴赫?
算了,不重要。
我翻开协议。
条款清晰到近乎刻薄。财产独立,互不干涉私生活,婚姻存续期间——等等。
第十三条。
“婚姻存续期间,除法律允许的必要场合外,禁止与异性有任何亲密接触。”
什么叫“除法律允许的必要场合”?律师拟的条款就是不一样,连控制欲都控制得这么严谨。
“这条什么意思?”我指着第十三条。
他偏过头,视线从我的指尖移到我的脸上。
四目相对的瞬间,那种诡异的熟悉感又涌上来。
“字面意思。”他说,语气平淡得像在陈述法条。
“我连跟男同学搭个肩都不行?”
“不行。”
“毕业照呢?全班合影那种?”
“不行。”
“你是不是有点——”我斟酌措辞,“管太多?”
他沉默了一秒。
然后,他笑了。
不是那种客套的、疏离的笑,而是眼角微微弯起,像是在回味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笑话。
“江小姐,”他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行吧。”
我继续往后翻。
第二十七条。
“公共场合需维持恩爱夫妻形象,以免被识破。”
第三十四条。
“若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
“陆辞。”我把协议拍在座椅上,“这哪是结婚协议,这是卖身契吧?”
“不想签?”他偏头看我,眼底闪过一丝极淡的情绪,快得让人抓不住。
“你没有别的选择。”他说。
这是陈述句,不是疑问句。
我确实没有别的选择。
我需要一个律师。一个背景干净、能帮我接近周彦川、还能在法庭上为我所用的律师。
“签。”
我拔开笔帽,在最后一页签下自己的名字。
江暖暖。三个字,用力到纸背透痕。
他没有立刻接过协议。
他低头看着我的签名,沉默了很久。
久到车停在民政局门口,久到我以为他要反悔。
“暖暖姐姐。”
他说。
声音很轻很轻,像小时候趴在我耳边说悄悄话。
“这么多年,你的字一点都没变。”
我猛地转过头。
他已经在推车门了。
“走吧,领证。”
背影清隽,步伐从容,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
什么“暖暖姐姐”?
我叫住他:“你刚才说什么?”
他回过头。
正午的阳光劈头盖脸地砸下来,逆光下他的轮廓有些模糊。
“我说,”他顿了顿,“婚姻登记处,往前直走,再右转。”
不是这一句。
绝对不是。
可是我张了张嘴,一个字也问不出来。
领证的过程快得惊人。
拍照,填表,签字,钢印落下。
不到十五分钟,红本本就递到我面前。
我打开看。
“持证人:江暖暖。登记日期:——”
“走了。”他从我手中抽走结婚证,连同自己的那一本,一起放进了公文包。
“我自己保管。”
“协议第三十九条,”他垂着眸,修长的手指按在公文包搭扣上,“结婚证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保管人统一保管。”
“我们什么时候协商过?”
“刚才。”
“……你这是强买强卖。”
他终于抬起眼。
那双黑得纯粹的眼睛里,倒映着我的脸,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法律上,”他说,“这叫夫妻共同财产。”
我哑口无言。
行,你律师,你说什么都对。
“晚上住哪?”他问。
“宿舍。”
“好。”
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干脆。我以为他会搬出什么“新婚夫妻不同居容易露馅”之类的狗屁条款。
直到他接了一句——
“我送你。”
“不用。”
“协议第二十七条。”
“……”
他替我拉开车门。
我坐进去,看着他从另一侧绕过来,坐到我身边。
肩并着肩,不到十厘米的距离。
他把玩着一枚银色的打火机,指节分明,转动的动作漫不经心。
“暖暖。”
他忽然开口。
没有“姐姐”,没有“江小姐”。
单叫一声“暖暖”,语气亲昵得像叫了一辈子。
“嗯?”
“到了。”他抬手指了指窗外。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出去——
江大东门,女生宿舍楼,老槐树。
“我没告诉你我住哪个校区。”
“……”他沉默了一瞬。
然后,他偏过头,对我笑了一下。
“江大就一个校区,江暖暖。”
对,江大就一个校区。
可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
“走了。”
我没再深想,推开车门,头也不回地走进校门。
绕过花坛的时候,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那辆黑色迈巴赫还停在原地。
车窗紧闭,看不清里面的人。
我深吸一口气,转回头,大步往宿舍楼走。
没事的。
只是一场交易。
我帮他应付家里,他帮我复仇。
各取所需,两不相欠。
——
晚上七点。
我被手机震动吵醒。
【陆辞】:在楼下。
【陆辞】:下来。
我翻了个身,把被子蒙在头上。
【江暖暖】:干嘛
【陆辞】:生活费。
【江暖暖】:?
【陆辞】:协议第二十一条。男方每月向女方支付生活费,以维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日常开销。
【江暖暖】:不用,我有钱。
【陆辞】:你在拒绝履行协议条款?
【江暖暖】:……
我认命地穿鞋下楼。
推开宿舍楼的玻璃门——
人山人海。
准确地说,是一群女生。
她们围成一个半圆,举着手机,尖叫着,往同一个方向看。
“陆神!真的是陆神吗!”
“法学院那个?天哪天哪天哪!”
“他怎么会来女生宿舍啊啊啊!!”
我顺着她们的视线看过去。
老槐树下。
男人斜靠在树干上,怀里抱着一只脏兮兮的橘猫。
他换了一身衣服。白衬衫变成了江大校服的藏青色T恤,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劲瘦的手腕。
还是那张脸。
可是气质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清冷,疏离,浑身上下写着“生人勿近”。
和下午民政局里那个叫我“暖暖”的人,判若两人。
他抬眼。
越过层层人群,精准地找到站在台阶上的我。
然后,他笑了。
和下午的笑不一样。
这个笑里,有一种我见过的东西。
——十年前,隔壁沈家那个小男孩。
——每天跟在我身后,奶声奶气喊“暖暖姐姐”。
——我说“不要跟着我了”,他就站在原地,红着眼眶,对我露出这样的笑。
我手里的手机“啪”地掉在地上。
因为他对我说了两个字。
不是“暖暖”。
不是“江暖暖”。
是“姐姐”。
没有声音,只有口型。
可是我看得清清楚楚。
就像十年前一样。
他低下头,揉了揉怀里的橘猫,再抬眸时,那个笑容已经收敛了。
他朝我走来。
人群自动让出一条路。
一步,两步,三步。
他在我面前停下,不到半步的距离。
“嫂子。”
他说。
声音不轻不重,刚好让周围的人都听见。
“哥让我给你送生活费。”
他把一个信封递到我手里,低头凑近我的耳边。
温热的气息落在耳廓上。
“协议第一条。”
他压低声音,只有我能听见。
“——在任何公开场合,不能让你被别人议论。”
“可是,陆辞……”
“嘘。”
他的指尖按上我的唇。
冰凉的触感,一触即分。
“从现在开始,我是你丈夫的弟弟。”
他撤回手,往后退了一步,笑容温驯无害。
“嫂子,钱收好。”
“哥说,让你早点回家。”
周围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
我站在原地,手心攥着那个信封,指甲嵌进掌心。
信封里什么都没有。
除了一张便签。
上面只有一行字,是他的笔迹——
“暖暖姐姐,我找到猫了。”
“你什么时候跟我回家?”
我猛地抬起头。
他已经走远了。
背影融进暮色里,怀里还抱着那只橘猫。
和我记忆里那只一模一样。
十年前,老槐树下。
我说:“沈渡,我不走,我去给你找猫,找到了就回来。”
他说:“暖暖姐姐不要骗我。”
我说:“不骗你。”
然后,我再也没有回去。
而他等了十年。
现在,他找到了猫。
也找到了我。(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