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还要往北打...

    李默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把右手锤举了起来。

    锤头上沾满了血和碎肉,云纹被糊住了,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锤柄上的麻绳被血浸透了,湿漉漉的,握在手里滑腻腻的。

    阿史那社尔看着那柄锤,想起了他的叔父颉利。

    颉利被斩首的那天,也是在这样一柄锤下,死在渭水边的乱军之中。

    消息传到草原上时,他正在喝酒。

    听到这个消息,他手里的碗掉在地上摔碎了,酒洒了一地。

    他那时候很愤怒,发誓要为叔父报仇。

    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走遍了草原上的每一个部落,利用武力才凑了这七八万骑兵。

    现在,仇人就在他面前,手里举着那柄杀了颉利的锤。

    但阿史那社尔发现自己一点都不愤怒了。

    他发现自己只想跑。

    但腿不听使唤,怎么都迈不动。

    “等…等一下...”他的汉话说得磕磕绊绊的,声音飘忽。

    李默的锤没有等。

    锤落。

    阿史那社尔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的身体从马上栽了下去,砸在地上,溅起一片尘土和草屑。

    头盔飞出去老远,在草地上滚了几滚,那撮白鹰羽毛沾了泥,歪歪扭扭地插在头盔上。

    金色的狼头大旗还在风中飘扬,旗杆三丈高,粗得像房梁。

    李默把锤挂回马鞍上,拔出背上的大刀。

    他一刀砍向旗杆。

    刀锋在半空中划过,银白色的亮光一闪而过...

    “咔嚓...”

    旗杆断了。

    三丈高的旗杆从中间折断,上面半截带着金色狼头大旗缓缓倒下来,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正砸在李默面前。

    旗面铺了一地,金色的狼头沾满了泥土和血迹,狼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在瞪着他。

    李默弯腰,抓住旗面的边缘,用力一扯,把狼头扯了下来。

    他把那块布叠好,塞进怀里。

    这是信物,要给二哥看的。

    战场上,突厥人彻底崩溃了。

    帅旗倒了,可汗死了,那些还在抵抗的士兵看到这两件事,最后的勇气像被人抽走了一样荡然无存。

    有人扔了兵器跪在地上投降。

    有人脱了铠甲骑上马就跑。

    有人趴在地上装死,脸埋在草丛里,屁股撅得老高。

    有人抱着同袍的尸体哭嚎,浑然不顾身边还在进行着单方面的屠杀。

    战场太大,从东边跑到西边要半柱香的工夫,从南边跑到北边要更久。

    七千唐军在战场上分割包围,把溃散的突厥人切成一块一块的,像切羊肉。

    赵老根带着骑兵在战场上追杀了大半个时辰,把能抓的都抓了,能杀的都杀了。

    步兵跟在后面收拾战场,把俘虏押到一起,把尸体堆起来,把兵器铠甲收缴归拢。

    周大勇带着他的兵在打扫战场,他穿着一件半旧的铁甲,手里提着一把刀,脸上全是灰尘和汗,但眼睛亮得很。

    十几年前跟罗艺打仗的时候,他见过突厥人烧杀抢掠的场面,见过被屠尽的村庄,见过被挂在木杆上的尸体,见过被铁链穿过锁骨拖着走的俘虏。

    那时候他就在心里发过誓,有朝一日,要把这些债一笔一笔地讨回来。

    今天,罗艺死了,阿史那社尔也死了,幽州平定了,突厥人被击溃了。

    他不敢说债都讨回来了,但至少讨回了一部分。

    天色渐渐暗了,残阳如血,把整片草原染成了暗红色。

    尸体从东边铺到西边,一眼望不到头。

    血水在草地上汇成小溪,汩汩地流,在低洼处积成小小的血泊,映着天边最后一抹晚霞。

    李默一个人站在那面倒下的金色狼头大旗旁边,把刀上的血迹在旗面上蹭了蹭,蹭干净了。

    插回背上的刀鞘,弯腰从地上捡起阿史那社尔的头盔。

    头盔里还有半截脑袋,白鹰羽毛沾满了血和泥,歪歪扭扭地插在头盔上。

    他把头盔放在旗杆旁边,又从马鞍上摘下阿史那德的人头,并排摆在一起。

    两颗人头,两颗突厥可汗的人头,一个是在幽州城北大营砍的,一个是在长城以北草原上砍的。

    他看了它们一眼,站起来,转过身。

    南边是来时的方向,两千多里外是长安。

    长安更南边,是黄山村。

    赵老根从战场上跑过来,靴子上全是泥和血,衣裳破了好几道口子,左边胳膊上的袖子被扯掉了一半,露出里面黑黝黝的皮肉。

    皮肉上有一道浅浅的刀伤,正往外渗血,他用手背擦了一下,擦不干净,就不管了。

    “殿下,突厥人跑了,俘虏了两万多人,缴获战马三万多匹,牛羊无数,粮草辎重堆成了山。”他的声音很大,像是在喊,但不是在喊,是战场上待久了,耳朵被马蹄声和喊杀声震得暂时不好使了。

    李默没有说话,看着南方的天际。

    太阳完全落下去了,天边最后一抹红色也消失了。

    星星开始一颗一颗地亮起来,先是东边那颗最亮的,然后是北边的,然后是西边的,最后是天顶的。

    密密麻麻的,像洒了一把碎银子。

    赵老根等了一会儿,见殿下不说话,挠了挠头。

    “殿下,今晚在哪儿扎营?是在这儿,还是往前走走?”

    “在这儿...”

    赵老根应了一声,转身去安排了。

    篝火一堆一堆地点起来,在战场上铺开,像一条火龙横卧在草原上。

    士兵们围在火堆旁边,有的在烤干粮,有的在喝水,有的在擦兵器,有的在小声说话。

    有人在说今天的仗,说殿下一个人冲进重骑兵阵里的样子,说殿下一锤砸断帅旗的样子,说殿下砍了阿史那社尔脑袋的样子。

    说话的士兵声音不大,但语气里带着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那不是害怕,是敬畏,是对一种无法理解的力量的敬畏。

    李默坐在营地边缘的一块石头上,面前的篝火不大。

    赵老根走过来,把一块烤好的羊肉递给他。

    “殿下,吃点东西。”

    李默接过去,咬了一口。

    羊肉烤得焦黄,外酥里嫩,是草原上的羊,肥美多汁,比关中的羊肉好吃。

    但李默吃不出味道,嚼了几下,咽下去,又咬了一口。

    赵老根在他旁边蹲下来,手里也拿着一块羊肉,咬了一大口,嚼得满嘴流油。

    “殿下,今天这一仗,咱们杀了多少人?”

    “不知道...”李默说。

    “末将粗略算了一下,光是战场上留下的尸体就有三万多,跑散的至少有两万,俘虏了两万多,阿史那社尔的主力,基本上被打光了。”赵老根又咬了一口羊肉,含混不清地说。

    “阿史那社尔的主力不止这些,草原上还有。”李默把羊肉放下,从怀里掏出那张舆图,展开来,借着火光指给赵老根看。

    “这里是突厥王庭,在更北边,阿史那社尔只带了本部兵马南下,还有其他部落没动,打完这一仗,他不会再来找了,会往北跑,跑回王庭,召集各部,重新集结。”

    赵老根的脸色变了,手里的羊肉差点掉了。

    “殿下,还要往北打?”

    “往北打,一直打到突厥人不敢再来为止。”

    赵老根看着被篝火映红的舆图,咽了口唾沫。

    舆图上的北方是一片空白,没有山川,没有河流,没有城池,只有一片茫茫的草原。

    再往北,是漠北,是不毛之地,是大唐军队从没到过的地方。

    但殿下要去。

    他深吸一口气,把最后一块羊肉塞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下去,在裤腿上擦了擦油腻的手。

    “殿下,末将去安排。”

    他站起来,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着李默。

    “殿下,您说往北打,末将就跟着您往北打,您打到天边,末将就跟到天边。”

    李默看着他那张被火光映得忽明忽暗的脸。

    “去安排吧!”

    赵老根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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