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他们对现场的还原,“远华别墅灭门案”中被害人的死亡顺序应为:最先遇害的是李远华父母,接着是李远华夫妇,之后是李子泓,最后是李子甜和李子媛这对姐妹。这与当年法医及法院认定的死亡顺序存在重大偏差。
同一天死亡的情形下,对死亡顺序的判定,是很难做到绝对精确的。尤其是在具体死亡时间相近且尸体均处于同一密闭空间内的情况下,法医学上的推定只能依赖尸体状况。因此,当年法医给出的死亡顺序结论,并无不妥之处。
但夏明和陆燐根据现场勘查记录,重新推演了案发当晚的完整时间线,他们对李远华一家死亡时间以及死亡顺序的推定,与法医结论产生了分歧。
夏明说道:“当年法医给出的案发时间是根据尸体的腐败程度推断的。”
陆燐:“嗯。”
当年前辈们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别墅是完全密闭的,窗户关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各个房间的门也是关着的,全部的水龙头都打开着,地板上,天花板上,楼梯处全是水渍。水汽弥漫在空气里,潮湿的就像能拧出水来,整个屋子温度和湿度都比外界高了许多。
夏明伸手指了指客厅墙面的角落,那里至今还留着一块块的渗水印迹:“这种潮湿密闭的环境会加速尸体腐败,我怀疑法医当年推断的死亡时间,不是细微误差,而是巨大误差。”
凶手特意打开所有水龙头,将门窗全部封死,让整个房间变成一个天然的“高温高湿箱”,不仅仅是为了冲洗掉血迹、足印,更是为了加速尸体的腐败进程,从而掩盖真实的死亡时间。
现场环境影响尸体腐败速度,前辈们一定是料到的,所以他们在推断死亡时间的时候,应当已经考虑过这一层,可当年的技术,根本无法精准量化这种高温高湿环境对腐败速度的具体影响。
总之,最终只能依赖经验估算出一个大致的区间。
死亡时间推错了,一切得重新来过。
法医给出的最终死亡时间:1999年11月14日,晚上12点到第二天凌晨2点之间。
加速腐烂等于尸体看起来烂得更厉害,法医会认为被害人死得更早。
一般来说,凶手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都是想办法延缓尸体腐烂,让死亡时间延后,可这个案子却相反。
他们为什么要背道而行?这是他们还没弄明白的地方。
夏明为了得出准确的时间,他曾经用动物做过对照组实验:选取与人体组织相似度的动物样本,置于同温度同湿度的密闭环境中密封保存。对照组则置于正常室温、通风环境下保存。每隔12小时记录一次腐败特征,包括尸斑形成以及腐败静脉网的出现时间,共连续记录了10天。
实验结果显示,密闭高湿环境下,组织腐败速度比正常通风环境下快了整整24到36个小时。
不仅仅是夏明亲自做过这项实验,法医文献资料以及其他科研书籍上也有许多类似的观点,可见这一理论在学术界已有一定共识。当然,这项研究是近十年来才逐渐完善的。90年代末,法医学界对高温高湿环境腐败速度的量化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
当年的前辈们虽然意识到了这一因素的影响,却苦于没有系统性的实验数据可供参考,只能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对死亡时间做出一个大致的判定。
夏明觉得按照这个实验结果修正后,李远华一家真实死亡时间应该是在法医原推断时间的基础上向前推24小时以上。
夏明推断凶手行凶的准确时间除了根据环境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依据。
孙鹤表示自己于11月10日早上带着两个孩子离开别墅,12日是他父母的忌日,他回村祭拜。外人,包括李远华一家,最多只能知道孙鹤的大致行程,无法确认他具体哪一天回来。因此,凶手必须在孙鹤离开之后、回来之前完成作案。而从孙鹤离开富港镇东明村返回老家,再到他12日祭拜结束便立刻返回别墅,最快会在14日傍晚到达。这一路程所需的时间,凶手自然心中有数,所以作案必须在14日傍晚之前完成。由此推断,凶手的作案时间就被限定在孙鹤离开后的10日,11日、12日、13日的夜晚。
所以李远华一家实际的死亡时间应该比当年法医认定得还更早一些,也就是说可能在11月13日晚或者12日白天,因为白天不适合作案,所以准确的死亡时间是11月13日深夜至14日凌晨之间,夏明将修正后的死亡时间重新写在了白板上——1999年11月13日23:00至11月14日凌晨1:00之间。
死亡时间错位,案发时间自然也随之错误,而警方排查的时间范围会完全跑偏。当年的前辈们围绕着“推定死亡时间”去走访、找证人、查出入记录,不在场证明,这些都不再作数。
陆燐微微蹙眉,想通了嫌疑人之一的李远林的行为。
李远林篮子里的报纸日期是1999年11月15日,他却说自己是11月14日到的别墅,这就是最大的破绽。他为什么不敢承认自己是11月15日到的?
因为当年法医给出的死亡时间是11月14日,这个时间点,李远林一定是知道的。如果李远林承认自己是15日到的,那就意味着他到达别墅时李远华已经死了。
李远华一家已经遇害,李远林的那些和李远华的谈话内容从何而来?所以他咬死了14号去的。可现在,夏明已经给出了李远华一家全新的死亡时间,并不是之前法医给出的14号深夜,而是13号深夜。
那李远林一口咬定的14号,并表示坚决不会再变了,就是14号去的别墅,还说那天是他家杂粮养的鸡第一次生蛋.....有细节,又有妻子的佐证,言辞凿凿,可真够讽刺的。假如李远林得知了李远华一家的死亡时间变成了13号,他是不是又得更改时间了?他是不是又要改口说,记错了,自己是13号去的大哥家别墅?
说到李远林给警方错误的时间外,夏明还想起来另一个人,孙国胜。
夏明记得唐梓峰的笔录里这样写着:邻居孙国胜表示在11月14日傍晚见过李远华。
根据夏明对李远华一家死亡时间的修正,准确死亡时间为11月13日23:00至11月14日凌晨1:00,那么孙国胜在14日傍晚显然不可能见到已经死亡的李远华。很明显,孙国胜在说谎,目的是给李远华制造一个“活到14日”的假象,从而为儿子孙晓峰提供不在场证明。
同理,孙国胜为什么要打那个报警电话,他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将警方的注意力引向一个错误的时间点。如果他不打报警电话,尸体就不会那么早被发现,时间越往后,加速腐烂的手段就体现不出来,那么被害人的死亡时间便不在他们的计划之内,这样一来,对凶手的威胁就会增大。
而孙国胜的报警电话还起到另一层效果:他不仅成功撇清了自己的儿子,还引导了调查方向,让调查人员一度将目光锁定在那几个嫌疑人身上,却又一直找不到站得住脚的突破口。(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