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惊堂木一响,人间正道是沧桑

    宋千顺还在回味包子的味道:“爹爹,我还是觉得我们家的油条比小二狗子他们家的鱼好吃。”

    宋百安哈哈笑:“好吃好吃,睡觉吧。”

    宋千顺翻身,有些激动:“不知道新鲜的油条什么味道呢,听别人说新鲜油条可脆了,不是这种耐嚼的。虽然这种也很好吃,但好像吃吃新鲜油条啊。”

    讲真,要在自己家炸油条,把宋百安全家家当都卖了,都凑不齐一锅油钱。

    但去买油条,那就便宜许多了。

    宋百安若有所思。

    自己上一次买油条,就是去城里送菜的时候买的。

    因为上一次是帮应天书院割蒜苗,割完拿工钱。

    早就听说应天酒楼很火的宋百安,跟负责的人套近乎,要了个帮忙送菜去城里的活儿。

    因为别人要么没名字,要么名字不好听,很难记,而宋百安的名字很好记,所以应天书院负责计数的贾宪记住了宋百安的名字,就选了他去送菜。

    他比别的农人多干了一份活,多一份钱,他钱多所以才舍得买油条。

    这一次,宋百安又在帮忙收菜。

    因为蒜薹比蒜苗难收,所以虽然量没有上一次大,但人一样的多。

    收菜一半,休息喝水时,宋百安看到贾宪又在拨弄算盘不知道算着什么。

    这蒜薹宋百安也见过,就跟贾宪说话:“贾管理,这蒜薹运输可需要喷水保鲜,要不然这日头,不给蒜薹晒焉啊。”

    贾宪低头一看,好像是这个道理。

    早上起蒜薹,让客人晚上就能吃到蒜薹,掏出高价吃一桌,吃不到新鲜的成何体统?

    要知道晚上随便一桌客人花的钱,按照平常百姓的生活,能花销几年。

    贾宪:“老宋,要不然还是你多走一趟,你放心,还是多一份工钱。”

    宋百安朴素的笑着:“可以可以,我一定照看好。”

    贾宪算了一下账,突然发现,自己每次都额外掏钱临时雇佣,还不如让宋百安就长期干呢。

    “老宋,你要不入职我们公司吧,以后就专门负责从我们应天书院运输菜去酒楼。”贾宪:“虽然我们只种了姜蒜,但其他菜也是要从应天收集送过去的。”

    酒楼的菜供应,当然是从应天这个熟悉的地方拿最好,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如何拿?

    所以,实际上运输队每天都要送很多东西去东京。

    虽然以后运输的东西种类会增加很多,但其中,每天的新鲜蔬果,还有活猪羊狗,是不会少的。

    的确需要一个懂农事的人。

    这个人不止得懂,而且还得是本地人,别看圆通纲运里面所有人以前基本上都是种田的,但很多不是本地人,对本地作物特性不了解,容易闯祸。

    而且这个人还得聪明,能学到新知识。

    宋百安这个人就挺不错的,贾宪就想签下他。

    就像其他人招募员工一样,招募他。

    宋百安眼睛一亮。

    别看自己来一回赚的挺多,但十天半个月才有一回,哪有稳定拿工资好?

    “我可以啊!我愿意!”

    这一天,别提其他的了,宋百安感觉自己总算是过上好日子了。

    应天酒楼知道吗?里面包间里随便一桌客人,一晚上的消费,就够应天书院农田这边所有临时农人发一年薪水!

    吃上这碗饭,那就跟吃上了铁饭碗似的。

    而且,比别的地方薪水高出三分之一,同时还包吃。

    这下赚麻了,真的发了!

    下午送货进城,宋百安也是跟圆通纲运的人熟络了不少。

    “兄弟,自己人自己人,以后就是自己人了,我以后就是应天酒楼专门管新鲜蔬菜运输时的随船了。”

    “兄弟,以后就一起工作了。”

    圆通纲运的人一听:“啊,大师说过,应天酒楼就是我们的顾客,大师还说过,顾客就是佛祖,以后你就是佛祖了。”

    宋百安瞪眼:“啊?是……是吗?”

    大家当然知道那是圆通大师开玩笑说的,大家工作久了,知道圆通大师怀贤其实也是个幽默人了,劳苦大众最不缺乏的就是幽默,所以今天宋百安也被幽默了一把。

    等宋百安看着他们送菜,然后宋百安给应天酒楼的人交代了身份。

    拿出了贾宪写的文书。

    这边的沈周当然认识贾宪的字,马上就帮宋百安办理入职,签订合同。

    这看的宋百安十分心疼。

    小时候他就是卖不起纸墨读不了书,没想到自己入职,还需要浪费四张纸。

    沈周:“哦,这个是书院自己做的,成本比外面卖的便宜的多。”

    “而且这是淡黄色的,又不是白纸,不那么值钱。”

    作为实用主义者,章旷在把任务派发下去后,又带领招募的匠人研究了一段时间造纸后,发现造纸的最大问题是让纸张变白。

    想了许久之后,章旷决定,先搁置问题。

    因为目前的处理方法要么成本高,要么时间久。

    黄的又不是不能用,先用着。

    所以,印刷用纸确定后,书院开始大量造纸了,用的是木纤维而不是单纯的古造纸法,成本低很多。

    签下合同,一想到自己也成了这座东京最耀眼的销金窟的一员了,宋百安就美的没边了。

    到处去看,却发现一处和上一次来看到不一样的地方。

    “沈经理,那是什么?”

    沈周抬头看去:“哦,那是说书人,他们正要准备说书,说的是董事长刚写的新书《少年包青天》。”

    宋百安不懂,但宋百安知道,董事长就是大家的福报。

    董事长搞出来的东西,必须支持……搞不好有得赚。

    谁不知道董事长搞的东西都特别好,自己吃的油条,还有隔壁大二狗子学的钓鱼技术,哪个不是董事长搞的?

    宋百安左看右看,有点想去。

    沈周笑了:“你的活儿做完了,接下来就是休息时间了,只要不耽搁回程,就去听吧。”

    宋百安狠狠地点头,然后过去。

    说书先生的地方摆好后,来的人其实不多。

    但也有看热闹的人坐过来。

    大家来吃饭的,听啥书啊?

    但很多人也很好奇,都说以前的皇帝说过书中自有颜如玉,虽然不知道士大夫怎么想,但大家倒是好奇书中有没有黄金屋,颜如玉。

    说书先生看没有多的人过来了,更多的人都在远处观望,而不是过来,于是敲下惊堂木。

    “哒!”

    所有人都注意过来。

    说书先生淡然。

    自己是所有选出来的说书先生中最厉害最好的一个,所以担任第一讲的任务,一切稳住,只需要讲出水平就行。

    “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道走中央。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说书人田桑蚕,桌前有礼。”

    “今天说的是,《少年包青天》,一个善于断案的青天少年大老爷,包拯的故事。”

    没读过书的人,听得懂善恶到头终有报。

    远处读过书的人,听得懂人间正道是沧桑。

    读没读过书的人,都被这个开场白给震住了。

    这是什么水平?!

    妙啊!

    一些本来在远处听的读书人,直接带上酒壶端上菜,拉上朋友,转移阵地。

    “话说那不知其处不知时间的地方,有一个国家,也叫那大宋国,大宋国庐州,有一名少年学生,名叫包拯。”

    说书人一分钟差不多八十多字,说道激动出一百字。

    节奏张弛有度,很快就让所有人代入了进去。

    包拯用油花解决铜钱案件,又被嫂子斥责黑脸尖嘴猴腮也想当进士,也是引起了人群的不满。

    有人大喊:“这种能断案的青天大老爷不当官,反而让那些狗官当官,真是不公,不公!”

    人群响应着。

    说书先生淡然的端起茶杯喝茶,不开口。

    大家都不笨,立刻就发现了自己出声,人家就不说了,也就闭嘴了。

    最多只是听到好的地方,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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