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七千斤!

    推开院门,李逸一眼便望见林平焦灼地立在那,双手在反复地搓着衣角,神色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二哥!倩柔她一直喊肚子疼,都疼了好一阵子了!我娘说……说她这是要生了!”

    林平在此事上是毫无经验,此刻更是手足无措,肩膀微微发颤,连说话都带着几分结巴,局促得不知该往哪儿站。

    李逸见状,伸手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沉稳地安慰道:

    “三弟,不用这么紧张,放心,没事的!”

    “哦……哦,好的二哥!”

    前几日李逸便已提前将备好的干净产床搬到了林平家的西厢房,此刻一应待产之物皆已齐全,倒无需额外忙活。

    “志琳,你先随三弟过去照看,我去取剪刀。”

    顺产所需之物本就不多,但若是遇上特殊情况需侧切,便要用到手术刀。

    侧切在顺产中实属下策,虽说不少妇产科医者常会这般处置,可对产妇而言却是极大的痛苦,说生孩子她们还能泰然自若,但提及侧切必然闻之色变,李逸脑海中的妇产科主任的记忆,向来最不提倡这般做法。

    “二哥……”

    李逸刚走到自家院门口,便见林婉俏生生地立在那,眉眼间带着几分羞怯与期盼,声音娇软得像浸了蜜,轻轻唤着他。

    【二哥说等一年就能娶我过门,我能等的!】

    听到这心声,李逸略感诧异。

    他笃定林平是不会告知她的,所以大概率是晚上二人的谈话被她无意间听了去,毕竟他进院没多久,便听见了院墙外传来的泼水声,想来她那时就在附近。

    既然已然明牌,便无需再藏着掖着。

    李逸唇角噙着温和的笑意:

    “走吧,我们进屋等。”

    李逸进屋时孙倩柔已然躺在产床上,墨志琳正俯身为她检查,片刻后抬起身来,轻声道:

    “产道已开到三指,还要等待一会儿。”

    孙倩柔的眉头拧得紧紧的,额头上沁满了细密的冷汗,双手死死攥着产床边缘的木扶手。

    人与人的忍痛能力本就不同,有的产妇能咬牙强忍一声不吭,有的却会被疼得辗转反侧,死去活来。

    “怎么样二哥,倩柔是不是要生了?”

    林平凑到门口,声音里满是急切。

    “不急,还得再等会儿。”

    李逸按住他的肩膀,语气放缓:“你先放松些,你这般紧张,倩柔瞧见了只会更慌。”

    林平连连点头,咽了口唾沫强压下焦虑:

    “好好好,不急不急,我不急……”

    客厅里早已挤满了人,翠儿坐立不安地搓着手,林婉垂着眉眼静静挨着墙根,孔氏则双手交握置于胸前,神色凝重地不敢出声。

    墨志琳在里屋接生,林母在旁打下手,其余人便在客厅里焦灼等候,连大气都不敢喘。

    隔着一层薄薄的门帘,李逸能隐约听见里屋墨志琳温声安抚孙倩柔的话语。

    约莫过了半个多时辰,里屋忽然传来墨志琳清晰的声音:

    “夫君,是头位,只是稍微有些偏,问题不大。”

    李逸闻言点头,沉稳回应:

    “好,那就交给你了,我在外面守着,有任何情况随时唤我!”

    “嗯……好的夫君”

    墨志琳应了一声,便继续柔声引导孙倩柔调整呼吸,发力使劲。

    不过半个时辰,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声突然从房间里炸响,紧接着便是林母喜极而泣的声音:

    “哎呦!是个男孩儿!瞧这哭声,多壮实呢!”

    客厅里的众人闻言,齐齐松了一口气,脸上瞬间绽开笑意。

    林平被这突如其来的喜悦冲得有些发懵,激动地原地转了两圈,张着嘴想找人分享这份狂喜,环视客厅一圈才发觉,众人脸上早已挂满了笑意,大家都听见了。

    孔氏悄悄松开了暗暗攥紧的拳头,指节上的白痕渐渐褪去,心中那块悬了许久的大石终于落了地,她比旁人更懂生产之险,当年孙浩然的小妾便是难产一尸两命,如今倩柔顺利生产,母子平安,她紧绷的神经才总算松弛下来。

    又过了片刻,墨志琳掀开门帘从房间里走出,额头上覆着一层细密的薄汗,鬓边的发丝被汗湿,贴在光洁的额角,眼底带着一丝疲惫,却难掩欣慰的笑意:

    “是个男孩,母子平安。”

    这般高度集中精神的接生,对心神与体力都是极大的损耗。

    李逸连忙上前,轻轻握住墨志琳微凉的手:

    “志琳,辛苦你了。”

    孔氏也连忙走上前,对着墨志琳深深行了一礼:

    “多谢墨姑娘!”

    墨志琳温婉一笑,摇了摇头:

    “不打紧,只是怀孕后,总觉得精气神不如从前了。”

    “那是自然!”

    孔氏笑着说:“你如今的精气神,可有一半都被肚子里的小家伙吸走啦。”

    墨志琳闻言,低头轻轻摸了摸自己尚且平坦的小腹,腹中胎儿月份尚小,她还未能清晰感受到胎动,却已是满心温柔。

    又等了一阵,确认孙倩柔气息平稳并无大碍后,李逸便带着墨志琳告辞离开。

    从林平家出来时,天色已是灰蒙蒙的,铅灰色的天幕给人的感觉很低,再过不久就要天亮了。

    “志琳,回去好好歇会儿,别累着。”李逸放缓脚步,柔声说道。

    墨志琳轻轻点头,二人手牵手走进院子。

    孙倩柔生产后,大荒村下一个待产的便是王金石的七媳妇,不过还要等四五个月。

    若是加紧赶路,往返一趟金陵城想来是来得及的,但李逸心中自有考量,他独自一人前往金陵,终究是人生地不熟,越是富庶的城池,那些大户人家便越是难打交道,非得有熟人引荐不可,而这引荐之人,非于东海莫属。

    算起来,于东海已有许久未曾来过大荒村了,就连平阳郡其他几位与他有合作的商户,也断了音讯。

    安平县地处偏远之前都与流民对峙已有多日,郡城州城那般的大城,想必会被更多流民围困,路途受阻也是情理之中。

    如今李逸手中已存了三千多块香皂,早在预感旱灾将至时,他便让王金石将安平县内的猪肉尽数收购,甚至派人去了临县与鹿县搜罗,只为囤积足够的猪油,等旱灾真正降临,百姓尚且难觅吃食,谁还会留着猪喂养?

    那些收购来的猪肉,大部分被他收进了物品栏,剩下的则都做成了腊肉,那道青椒炒腊肉的滋味,深得王金石喜爱。

    之后几日,李逸便全心投入到工程车的制作中,这东西一旦造好,定能极大提升修建城墙的效率,凭着前世的记忆与精湛的手艺,再加上提前画好的详尽图纸,李逸仍是足足耗费了二十余日才将工程车完工。

    巨大的工程车稳稳立在空地上,黑沉沉的木质结构透着厚重感,凡是瞧见的人无不为之震撼,纷纷议论着这攻城车的气势。

    光是将它拉到城墙工地,就动用了十六头壮牛,引得村子里男女老少都涌出来围观,叽叽喳喳的议论声不绝于耳。

    “二哥,这木车……是用来攻城的?”

    林平凑到跟前,伸手摸了摸车身上粗壮的木梁,满脸好奇。

    李逸闻言失笑,知道他会错了意,耐心解释道:

    “此工程非彼攻城,这是用来修建城墙搬运重物的,专做那些人力不可及的活计。”

    “哦……原来是这样!”林平恍然大悟,满眼敬佩。

    工程车刚推到城墙工地,便被围观的流民们围得水泄不通。

    李逸亲自上前演示,只见他转动车上巨大的木质绞盘,通过绳索与转轮的联动,只需三四个人合力转动绞盘,便能将沉重的石砖和条石稳稳吊起,送到数丈高的高空。

    这是李逸设计制造的第一款工程车,尚有诸多不足之处,但只要不断改进,功能定会愈发完善。

    只是无论如何设计,始终离不开人力驱动,若真想做更多事,必须摆脱人力的桎梏,从蒸汽机到内燃机,唯有实现这般工业革命级的技术革新方可,而后再革新燃料能源,开采石油,研究提炼之法。

    石油乃地球之血,用途何止千万,提炼汽油,柴油,航油不过是最浅显的用处,通过石油化工能造出的东西,足以全方位覆盖衣食住行。

    若是李逸只求稍稍改变这个时代,或许无需做到这般地步,但若是心怀更大的野心,这一步终究是绕不开的。

    流民们亲眼瞧见这木车的威力,个个惊得目瞪口呆。

    先前搬运条石,皆是两人合力抬着一根,深一脚浅一脚往上挪,既费力又耗时。

    如今用这工程车上料,只需三四个人合力转动绞盘,沉重的石砖便能被稳稳吊起,送到城墙高处,再由提前守在那里的人接应卸下,效率何止提升了数倍。

    李逸一遍演示后,便发现了不少有待修改优化的地方,但这对从未接触过力学原理的普通百姓而言已是惊为天人,他们虽不懂其中的门道,却知道这神奇的木车是李逸一人造出来的,看向李逸的眼神中,满是难以言喻的崇拜。

    林平方才的问话倒是给了李逸一个提醒,他还可以制作木质战车,用坚实的木料打造车身,内外都附上一层铁板,防御效果定能拉满。

    除非是铸铁炮,否则仅凭弓箭与长枪长矛,根本无法撼动。

    只是这般战车造出来,只能靠人力在内部推动,驱动起来极为麻烦,若是用来攻城或是长途赶路,便是个不小的难题。

    “罢了,步子不能迈得太大,还是循序渐进吧。”

    李逸摇了摇头压下心中的念头,他看得很通透。

    “该进山了呀!”

    手头的活计暂时告一段落,前往金陵的计划又被搁置,总不能就这般提前进入猫冬状态浪费时光,略作思索后,李逸便打定主意进山寻找软锰矿,瓷土或是石英矿,哪怕能找到其中一种,也是极大的收获。

    大荒村种下的诸多农作物中,洋葱,土豆和胡萝卜是成熟最早的,比玉米要早一个月。

    昨日李逸已亲自去地里挖了几株确认过,明日便可安排人手开始收获,秃发部落那边的土豆播种得稍晚些,约莫还要等二十几天才能成熟。

    安排好三种作物的收获事宜后,李逸才会准备进山。

    他这次种的土豆数量极多,等收获后,流民们也能换换口味,尝尝烤土豆或者蒸土豆的滋味,胡萝卜和洋葱同样是高产作物,日后大荒村的村民与兵卒们,便能吃到更多样更丰富的食物了。

    大白菜与玉米为第二梯队,皆在一个月后成熟,待它们收获完毕,甜菜疙瘩,粟米和黄豆等其他农作物也会陆续成熟,值得一提的是,更换了种子的黄豆,长势格外喜人,每株豆茎上结出的豆荚,比农户们寻常种植的黄豆多了近乎一倍,且豆荚饱满圆润,瞧着品相便知,豆子的品质定然远超现有品种。

    一大清早,李逸便带着村民们来到田间忙活。

    伍思远也是一早跟着过来,虽说不清楚李逸种的这些奇奇怪怪的作物究竟是什么,可他满心好奇想瞧瞧这些新作物一亩地能收多少。

    “这是土豆!我认识!以前吃过,蒸熟了烤熟了都好吃,还顶饱!”

    有之前吃过的村民指着地里刚挖出来的土豆,兴奋地喊道。

    “村正大人说,这土豆还能炒着吃、炖着吃,可是个好东西!”旁边的村民连忙补充道。

    与稻谷,粟米等粮食作物不同,胡萝卜,洋葱和土豆都需要从土里挖掘出来,这活计极其费体力,即便是人手充足,一亩地也足足挖了大半日才见底。

    李逸随手拿起一个刚挖出来的土豆,沉甸甸的分量压着手心,个头比成年男人的拳头还大,表皮光滑无疤,品相好得让他赞叹。

    孔氏与伍思远的家人们也都赶来围观,想要感受这份丰收的喜气,待一亩地的土豆尽数过秤后,伍思远在一边记录称重结果,当最后一个数字落笔时,他猛地瞪大双眼,手里的笔啪嗒掉在地上,声音都带着颤音:

    “七……七千斤!”

    一亩地能收获七千斤土豆?

    这数字听起来着实有些骇人听闻,伍思远的认知还停留在亩产粟米百十来斤的层面,这般悬殊的对比,颠覆了他的认知。

    虽说土豆与谷类粮食不能直接等同,想要达到同等饱腹感,或许需要吃两三个土豆才能抵得上一碗米饭,但七千斤的亩产量,依旧让伍思远震撼不已。

    “哎呀,这圆滚滚的一层一层的是什么呀?看着不像土豆啊!”

    “你们看这个红红的,倒像是萝卜,可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萝卜!”

    众人本就对新奇事物充满好奇,看着这圆滚滚裹着薄皮的洋葱,还有红彤彤形状细长的胡萝卜,大荒村上下竟无一人见过,纷纷围上来探头探脑。

    洋葱虽也长在地下却无需深埋,多半露在土外,挖掘起来比土豆要省力不少。

    “这个圆的叫洋葱,是一种蔬菜,这红的叫胡萝卜,和咱们常吃的萝卜有些像,但吃起来没有半点辣味,甜脆可口,既能炒着吃,也能做成腌菜。”

    李逸说着,拿起一根刚挖出来的胡萝卜,用袖子擦去表面的泥土,当着众人的面咬了一大口。

    熟悉的甜脆滋味瞬间在口腔中蔓延开来,李逸甚至觉得,这原生态种植的胡萝卜,比前世现代吃到的那些还要清甜多汁。

    “夫君,我也要尝尝!”

    白雪儿凑了过来,眼睛亮晶晶的。

    李逸笑着掰了一小块递给她,白雪儿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瞬间瞪大了圆溜溜的眼睛,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呆萌的小兔子。

    “哇,夫君!这个红红的萝卜好好吃哦!甜滋滋的!”

    李逸环视一圈,看着众人好奇的神色,高声解释道:

    “咱们大荒村的人,不只是要吃饱还要吃得好,只有吃得好身体才能硬朗,少生病,这胡萝卜和洋葱,都是能滋养身体的好东西!”

    听李逸这般说,大家心中顿时了然!

    村正大人这是处处为他们着想呢,有个好身体,才能更好地干活,更好地过日子!(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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