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高祖本纪》载:高祖曰:“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
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
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
此三者,皆人杰也!
.......
魏逆生三人,同拜而声。
满殿目光,皆落御座。
太子之身,已直起来,连殿外之风,皆似小了几分。
“西北,以守为主,军田自给。
即日起,宁夏、延绥各镇,修整军田,茶马盐引之利,悉归边用。
此一事,着户部、兵部,速议章程。”姜珩言至此,顿,目光转宋岳
“宋阁老,兵部主军,此事,兵部先议。”
宋岳于班中一躬身,未言。
“辽东,以燕王为主帅。北四镇、辽东三镇,悉听节制。
粮饷军械,户部全力供给,不得迟误。
此一事,着兵部、户部,会同办理。”姜珩又望寇元。
寇元面抽了抽,终躬身应一声。
“京营,不动。京师戒严,由兵部与五城兵马司共管,无令不得擅调一兵一卒。”言毕,缓缓起身。
“三事既毕。此议,便定。”
姜珩环顾满殿,声忽沉:
“诸卿,国难当头,诸公若还盯自家那一亩三分地,京营之刀,皆非摆设。”
满殿,齐齐一躬。
“且慢。”
满殿皆愣。
班列之中,邹默缓步而出,行至御阶之下,先朝御座深深一拜
又侧身,朝魏逆生微微颔首,脸上,是一副老成谋国之郑重。
“殿下。”他道:“魏郎中所陈三事,条理分明,有守有攻。
臣,心服口服。
可臣有一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邹卿请讲。”太子道。
“臣方才听魏郎中之议,辽东一路,以燕王为主帅。”
邹默缓缓道:“燕王殿下临危出关,臣与满朝一样,感激,钦佩。
可宋阁老方才那句话,不知殿下尚记否?
藩王领兵,终非长久之制。
今日,可应一时之急,明日,后日呢?
汉之七国,晋之八王,前车之鉴,犹在史册!
兵权久在一藩之手,于国,是隐忧,于燕王殿下,亦是取祸之道!
故,辽东之帅,燕王只能暂代。
朝廷,终究要另遣重臣,前去接掌。”
此言一出,满殿附和。
以汉之七国、晋之八王八字,深入满朝人心。
毕竟大周之前唐与五代兵强马壮者为天子之玩法,犹深入骨髓。
同时,邹默亦不停,话锋顺势一转:“辽东如此。”
“可臣更要言者,是西北。”
“魏郎中方才言,西北以守为主,善,臣亦以为,守,是也。
可殿下曾思否?守,亦要有人去守!
党项十万之众,聚兵横山。
西起河套,东至延绥,千里边墙,处处是口子!
若无一位重臣,亲临坐镇,西北各镇,谁服谁?
难道,还要重演世宗辽东三镇之旧事,各打各的,被契丹一路一路吃干净?逼得陛下亲征乎?
故,西北,亦需一个能压得住各路总兵之人。”
邹默言至此,微停,环顾满殿,一字一句:“辽东一个,西北一个。
两线,要两个重臣。
辽东可遣公侯之将以辅燕王更制其势,可若西北.....
满朝上下,谁能去?
宋阁老要总揽京中调度,去不得
寇尚书要筹两线粮饷,亦去不得。
阁中三老,各司其职,谁也动不得。
那么,西北一线,派谁?”
邹默目光,缓缓扫过满殿,最后,落于魏逆生身上。
“臣以为,此满朝上下,论西北边事之精通,有一人,不作第二人想。
此人,昔年上《平戎策》,论军田,议边备,析党项之虚实,字字珠玑,天下称善。
连陛下,皆亲口夸过。
此人若出镇西北,党项闻之,怕要先怯上三分!
《汉书》云: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
“魏郎中!!!”邹默忽朝魏逆生,郑重一拱手
“昔上平戎策,天下称善,正该,用其所长!
臣请殿下,以魏逆生为钦差,巡边经略,总揽西北军务!”
......
“邹侍郎所言极是!”
“魏郎中深通西北,正该出镇!”
“平戎策是魏郎中上的,这戎,合该魏郎中去平!”
清流班中,此起彼伏,一片鼓噪。
宋岳立班中,缓缓颔首:“邹侍郎之言,与老夫,不谋而合。
藩王不可久领兵,西北,更需重臣亲镇。
魏郎中之才,在边,不在部!”
寇元亦眯眼,笑眯眯补一句:“两线用兵,粮饷吃紧,正需重臣亲镇。
此重臣,魏郎中,当得起!”
满殿目光,皆聚魏逆生一身。
鼓噪者,看戏者,亦有暗暗等他开口者。
太子坐御座上,手指按案沿,指节微白。
他听明白了。
全听明白了。
什么藩王不可久兵,什么两线要两个重臣,什么“用其所长”
一句一句,冠冕堂皇,可每一句,都是同一个意思......
他们要把孤的子安,送出京去。
邹默还不肯罢休,转身,面向魏逆生,脸上是十二分的诚恳:
“魏郎中,老夫再说一句,掏心窝子的话。”
“你在吏部,掌着铨选之要,朝廷离不开你,这,老夫知道。”
“可国难当头,正是用才之时!
魏郎中之才,在边,不在部!
若因一部之私,误了一国之事.....
那才是,大周真正的损失啊!”
......
魏逆生若去西北,则离京失势
若不去,则“纸上谈兵”。
捧杀之局,较刀兵更险。
满殿的文武,都看着御阶之下,那个绯袍的少年。
这满朝的鼓噪,像潮水一样,一浪一浪地,朝他涌去。
“魏郎中,请行!”
“魏郎中,当为朝廷分忧!”
“西北之事,非魏郎中不能定!!!”(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