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易行难。”
“若是有朝一日,我真的坐上了那个位置。”
“只怕又是另一番想法了。”
想到这里,王砚明笑着摇了摇头,继续看向了第二道判题。
翁媳乱为,子杀父大案,这也是会试考场最重要的考点之一。
此题主要看士子对礼法的掌握,还有考《刑律犯奸》《十恶恶逆》等法条的了解和运用。
相对来说,大部分士子都容易判错的地方,有好几处,比如公公扒灰是十恶内乱罪,重罪,容易被忽略,还有子因父奸其妻,怒杀亲父,不论缘由,子杀父即为恶逆,十恶不赦,绝不能从轻。
最后,邻人据实告发,乃举发逆伦重案,合当旌奖。
特别是后面这两点,很多考生一时心软,可能会写子情有可原,酌情减罪等等啊之类的,结果到了阅卷的时候,直接就是判错。
因为依照大梁律法,恶逆无赦,情理不分,这个时候就不是讲什么人情世故,而是要讲律法的了,这也是这道题和前面一道判题的本质区别。
沉吟了一下,王砚明当即判道:
“此案翁与子妇通奸,犯十恶内乱,当判绞罪,已死不论。”
“儿媳与翁通奸,同坐内乱,依律同样拟绞,其子因忿杀父,犯十恶恶逆,虽情有可原,但罪在不赦,依律凌迟,不议情理。”
“最后邻人,举发逆伦重案,且无私无党,据实呈官,合当奖赏,旌其正直。”
判完后,他心中不由得叹息了一声。
其实这案子世人皆知父不慈,子可怜,但,国法伦常,分毫不可乱。
若因父作恶,便恕弑父之子,则天下无父子,无纲常。
在这礼法大如天的封建社会,礼崩乐坏,便是天下大乱的前兆。
玄武门前的兄友弟恭,父慈子孝终究还是少数。
所以,像这样的判题,考官最喜欢的论调,便是法理大于人情,纲常高于私怨。
王砚明哪怕再想网开一面,也只能照此判决。
“咳咳!”
一题写完,他正准备继续往下写,却忽然听到了一阵细微的咳嗽声。
王砚明闻声,下意识抬起头,却见自己的号舍外,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站了一堆身着红绿朱紫的官员。
其中领头一人,不是别人,正是前面见过两次的那个胡姓老者。
“学生见过主考大人!”
王砚明连忙搁笔,拱手起身,假装不认识对方。
胡主考闻言,微微颔首。
目光扫过他案上的判卷草稿,轻声道:
“观君落笔,律例辨析分明。”
“于横渠实学亦有体悟,看来是下过苦功的?”
王砚明听后,立马躬身答道:
“多谢大宗伯垂鉴。”
“小子唯谨守圣贤之训,不敢妄逞虚言。”
胡主考微微一笑,说道:
“今日时日不短,入夜之后号舍烛火昏暗,切莫熬夜苦写,伤了目力。”
“答卷贵在从容,不必赶迫。”
“是。”
“学生谨记大人教诲。”
王砚明恭敬应道。
胡主考不再多言,转身继续往前巡看,只留下号舍之内一片安静。
“这老登到底什么意思?”
王砚明看着对方一行人远去的背影,不禁皱了皱眉,有些疑惑。
想了好一会,也没个头绪,他干脆放弃,眼看着时间的确不早了,便收拾好了书桌,将打好的草稿收起来,就躺在号舍的硬床上沉沉睡去……
……
一夜无事。
第二天。
当王砚明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了。
见时间不早了,他赶紧鞠了一捧雪,简单洗了个脸,让自己清醒过来后,一边啃着馒头,一边继续作答。
昨天会试第二场的进度,已经完成了差不多接近一半了,现在只剩下三道判题,还有一道诏诰表题了。
王砚明想了想,依旧选择了先从判题开始。
主要是他不太喜欢做选择题,所以,干脆先把必答题完成了再说。
想着,王砚明直接看向第三道判题,科场士子贿通关节,誊录舞弊判。
此题考的是《礼律科举舞弊》条例,一共分为三层。
每层都不同罪,首先是士子,重金请托,通关节,暗号卷,贿改誊录,按律法,这属于是科举大弊,夤缘关节,最重。
其次便是誊录手,受财改文,私窜卷面,属舞文作弊,受财枉法。
然后内帘房考,私通暗号,收受关节,属于考官徇私弊法。
按照大梁律例,科场舞弊,士子永不叙用,考官降级革职追赃,书吏杖徒。
王砚明闭眼回忆了一下律法条例,立马写道:
“该案举子,贿嘱誊录,交通内帘,暗设卷面暗号,犯科场大弊,革去功名,永不叙用,追赃问杖。”
“另有誊录生,受财徇私,擅改卷面文字,舞文舞弊,依律杖责、充役、追赃入官。”
“此案房考官,身居内帘,私通关节,徇私坏法,革职夺禄,永不录用,从重议处。”
不得不说。
此题的关键,不在区别对待,而在量刑一样。
因为士子是主动行贿钻营,所以罪最重,这点毫无争议,而房考是知法犯法、败坏国朝取士大典,誊录生则是吏役徇私,罪次之。
所以,要想判好这题,必须得层次分清,阅卷官才能给高分。
三判结束,王砚明没有多想,又看向了第四题:
“县丞怠政酗酒,荒废民事判。”
这题考的是《吏律渎职怠政》中的内容。
没什么难度,但,有几个关键点,县丞日日酣饮,积案百余件,民冤不伸,农事荒废,胥吏趁机作奸害民,上官只是失察,无纵容,无分赃,故而不连坐重罪。
这题,只从表面看,大部分考生都容易错判,把上官连带重罚,实则大梁只以失察薄惩。
哪怕心中有再多的想法,王砚明也只能捏着鼻子落笔定道:
“依律,此案县丞,居官怠惰,沉湎废事,积压词讼,纵吏为奸,废弛民事,革职为民,杖责追罚。”
“至于上官,平日巡察不严,失于督察,有失官箴,罚俸降秩,不坐重罪,不连带奸吏之罪。”
怠政是旷官罪,害民属实,必须革职。
而因为无贪墨,无通奸,所以,不流不徒。
此案的上官也无包庇行为,只是不勤,因此薄罚即可。
通过这几道题,王砚明也发现了一个定律,大梁对于上官的要求,似乎格外宽容,而且热衷于将所有罪责问题,交给下面的人背锅。
这明显不是一个好的现象……但,他现在位卑职低,根本没资格考虑这些。
所以,这个想法也只在他的心中过了一瞬,很快便转向了下一道判题。
也是最后一道。
“言官畏祸缄默,不劾贪吏判?”
说实话,只一眼王砚明便看出。
此题很考大梁的官制法理,也是这次会试的拉分题。
最重要的地方,在于科道官本职,专职纠劾,闻过必弹,然明知布政使巨贪,却三载缄口,畏势避祸,是失职溺职,废言官之责。
可,即便如此,依旧绝不能与贪官同罪,很多士子容易答错的地方,就在于写同罪连坐,这其实是大错特错矣。
因为按照大梁律法,贪官是贪墨枉法,而言官只是缄默失职,罪名不同,根源不同,所以,轻重判罚也大不同。
冷不丁的,胡御史突然出这么一道判题,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明显是带着深意的……(记住本站网址,Www.WX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